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分享到:
关于汕尾市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计划的公示
  • 2023-03-30 11:0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3〕5号)和市政府批示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汕尾市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确定汕尾市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至4月5日,共7天。

  如对上述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融资促进科)

  电话:0660-3396022

  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中工信大厦3楼,邮编:516600


  附件:汕尾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安排表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0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