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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汕尾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认定通过人员公示
  • 2022-06-27 17:2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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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汕尾市医药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28日至7月4日止。

  上述通过人员的所在单位负责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和信访受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张榜公示。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的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评委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姓名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否则一律不予受理。同时,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核对通过人员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专业职称名称,如信息不符请及时向评委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结束后,请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2),并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于2022年7月6日前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受理单位: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660-3314080,邮政编码:516600,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8楼808室)。


  附件:1、2021年汕尾市医药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通过中、初级职称人员公示名单.pdf

  2、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x


  汕尾市医药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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