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1年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运营补助数据工作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1〕407号)有关要求,现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审核上报的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行业申报2021年度油价(运营)补助车辆及运营数据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对各企业申报2021年度油价(运营)补助车辆及运营数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反映,地址:汕尾市城区城苑街交通大楼,联系电话:0660-3325231,邮编:516600。反映意见请署名或盖章并附联系方法(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署姓名)。超过规定时限和未遵守上述要求反映的,我局不予受理。
附件:
1.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汇总表(2021年度).pdf
2.燃油公交车车辆和运营信息汇总表(2021+年度).pdf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