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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补发公告--何建彬
  • 2021-11-26 10:3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权利人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已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至我中心,逾期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作废。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²)

用途

备注

1

粤房地证字第1918392号

何建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汕尾市区凤山中学一巷6号

96

住宅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 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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