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培训机构培训资格续期申请,根据《关于开展海洋渔业船员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渔政船〔2010〕26号)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渔业船员培训行业自律和监管标准(试行)》的规定,经汕尾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组织行业专家核验,同意广东集大智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汕尾培训点续期的申请,现予以公告:
广东集大智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汕尾培训点(联系人:邱宇鸿;电话:166 2034 7043;地址:陆丰市甲子镇东溪社区后溪池头西巷29号(原甲子镇第五小学))培训等级不变,符合承担一级渔业船员培训业务条件(电机员、无线电操作员、远洋渔业专项除外)。
汕尾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2月5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