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尾市“圳品”培育奖励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经主体申报、资格审查等程序,拟对陆河果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陆河国泰青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经营主体申报的17个已通过“圳品”评价的产品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
二、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三、地址:汕尾市城区鸿顺路农业大楼,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289908,电子邮箱:swnyxxk@163.com;
四、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7日。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