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深圳农场”培育奖励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经申报审核,确定汕尾市新南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工作单位,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单位:汕尾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发展规划科;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鸿顺路农业大楼4楼401;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660-3289995;
电子邮箱:swxccy@126.com。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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