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方案的通知》(粤府〔2011〕113号)、《广东省“十二五”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粤经信发电〔2012〕15号)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1〕93 号)要求,结合“十二五”前四年全市及各地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现将2015年度节能目标计划下达给你们(节能目标计划见附表),请你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及“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附件:2015年各县(市、区)节能目标计划表
2015年5月22日
附件:
各县(市、区)2015年节能目标计划
地区 | 201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全市 | 4.07 |
城区 | 6.25 |
陆丰市 | 6.5 |
海丰县 | 5.47 |
陆河县 | 5.14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6.1 |
华侨管理区 | 3.9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