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方案的通知》(粤府〔2011〕113号)、《广东省“十二五”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粤经信发电〔2012〕15号)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1〕93 号)要求,结合“十二五”前四年全市及各地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现将2015年度节能目标计划下达给你们(节能目标计划见附表),请你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及“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附件:2015年各县(市、区)节能目标计划表
                               2015年5月22日
附件:
各县(市、区)2015年节能目标计划
地区  | 201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全市  | 4.07  | 
城区  | 6.25  | 
陆丰市  | 6.5  | 
海丰县  | 5.47  | 
陆河县  | 5.14  |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6.1  | 
华侨管理区  | 3.9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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