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粤府〔2013〕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机构编制部门要牵头会同法制、监察等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和《通知》的要求,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清理。各地、各部门要在12月下旬前将清理结果报市编办。市编办要会同市法制局、监察局于12月底前将全市清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
2013年12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