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粤府〔2013〕1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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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粤府〔2013〕1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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