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消防总队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的主力军作用,多次出色完成城区“5·9”抗洪救援、“6·18”民房倒塌救援、陆河“8·16”抗洪抢险救援和“9·22”抗击强台风“天兔”等各项大型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任务,为促进汕尾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贡献,得到上级消防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赢得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汕尾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一次;给予杨和顺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王运友、李昱、贺展方、莫忠全、张少云、杨朝宇等六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立功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市政府号召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奋力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幸福汕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