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我市广大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和技术创新,争取企业做强做大,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汕尾跨越发展”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印发〈汕尾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11〕92号)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被评审为“2012年度汕尾市政府质量奖”的广东百斯盾服饰有限公司、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全美日用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各给予5万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质量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类企业或组织要认真学习受表彰企业追求卓越质量理念和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发展自我品牌,为促进转型升级,为质量强市当好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汕尾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