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抢建,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市正处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幸福汕尾,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的关键时期,违法建设行为扰乱城市建设秩序,造成严重社会安全隐患,阻碍城市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坚决制止违法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执行力,以敢担当的精神,依法、坚决、迅速开展查处行动。
二、加大宣传,营造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配合查处行动,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各新闻媒体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市民的舆论宣传。对违法建设进行曝光,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让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深入民心,获得群众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
三、采取措施,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清理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三打两建”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按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迅速行动起来,对辖区内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清理查处,该处理的坚决处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同时,要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并可采取适当措施鼓励自行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辖区内新发生的违法建设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务必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四、明确责任,加强协调,确保清理查处工作取得成效
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实行“市协调,县(市、区)主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责起控制违法建设工作的属地责任,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职,形成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合力,积极作为,挤压违法建设生存空间,确保查处工作发挥作用,取得成效。
五、强化监督,依法查办失职、渎职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效能监察及执法监督,对查处、防治违法建设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因失职、渎职而导致违法建设行为蔓延、失控的,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完善制度,建立查处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各地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成功做法,着眼城市发展之长远,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做到以辖区政府为主、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综合整治。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操作依据和相应规定,细化违法建设的认定标准,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和计划,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市管理△ 违法建设△ 查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