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和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10〕143号)要求,市粮食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粮食安全责任进行了届满前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的要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储基础设施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充实地方粮油储备,强化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增强粮食应急能力,较好地承担了确保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的责任,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全市在粮食自给率偏低、产需缺口不断扩大、国内外粮食市场持续波动的复杂形势下,仍然有效保持了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没有出现粮价暴涨、断供断档、抢购粮食等现象。保障了严重低温、强台风和洪涝等灾害袭击以及广州亚运会帆船赛等时期的粮油供应,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同时,部分地区的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地方对粮食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粮油储备有待进一步充实,粮食应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基础建设和监管力度仍需加强,粮食流通产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消化任务尚未全面完成等。
二、考核结果
全市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粮食安全责任届满前(考核年度为2008、2009年)考核均合格。综合届中(考核年度为2007年)和本次届满前考核总分,市城区名列第一名,陆丰市、陆河县并列第二名。市政府对以上3个县(市、区)给予表扬。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当前,我市粮食产需缺口扩大、粮食安全保障任务日益繁重。做好粮食工作,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我市加快转型升级、争当促进区域发展排头兵、建设幸福汕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改进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手抓粮食市场机制的完善,一手抓政府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为基础、政府粮食储备和调控为后盾的粮食流通市场化体制,进一步提高全市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农业 粮食 考核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