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0〕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长信箱”是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的市长网络信箱,是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通过网络渠道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窗口,是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现就规范做好“市长信箱”办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处理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对来信人提出的正当合法要求,要及时、依法、按政策办理并解决到位;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向来信人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
二、办理时限
(一)各承办单位在收到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市长信箱”来信后应及时办理。各地、各部门自收到市政府办公室交办“市长信箱”之日起,建议、咨询类的来信,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调查处理的来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对不属于本行政区域、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来信,应在2个工作日内退回市政府办公室,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考评和通报
“市长信箱”办理情况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考评,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对来信的办理做到认真负责,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依据要充分、准确,同时,要做好留言网民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办理“市长信箱”的情况予以通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