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尾市实施
“粤菜师傅”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9〕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市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汕尾市实施“粤菜师傅”工程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粤菜师傅”工程实施,研究提出“粤菜师傅”工程的重要政策意见;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促进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蔡少华(市政府)
召 集 人:余振光(市政府)、林献良(市人社局)
成 员:王剑(市委宣传部)、陈定强(市委党史研究室)、吕辉模(市发展和改革局)、陈建平(市教育局)、刘德建(市科学技术局)、翁汉辉(市工信局)、杨桃妹(市民政局)、蔡振钦(市财政局)、黄义孝(市农业农村局)、陈永旭(市商务局)、田得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陈文戟(市市场监管局)、陈欣昕(团市委)、林腾文(市供销社)、莫招好(市广播电视台)、余小文(汕尾日报社)、傅凤龙(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按程序报总召集人批准,抄送市委编办。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由牵头单位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粤菜师傅”工程的各项工作。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