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9〕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将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汕尾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长杨绪松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邹广担任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杨双标担任副组长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医疗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汕尾中支、汕尾海关、市税务局、汕尾银保监分局相关负责同志。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钟东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彭武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华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林泰溢、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海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卢矿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做好国务院下放权限承接工作,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推动强市放权向纵深发展,继续清理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永坚担任,副组长由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林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华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许骏涛、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叶其灯、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蔡珠文、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蔡时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卢矿、市商务局副局长林映瑜、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刘泽波、人民银行汕尾中支工委会主任郑锡茂、汕尾海关副关长许哲夫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网络、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永坚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陈建平、市科技局副局长刘德建、市财政局副局长林建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华东、市国资委副主任卢志豪、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刘泽波、汕尾银保监分局副局长陈学强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郭文炯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卢承恒、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庄振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蔡进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义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陈朝鸿、汕尾海关副关长陈劲海、市税务局总经济师郭郁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余振光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卢学军、市公安局副局长曾松泉、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紫光、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海能、市社保局局长陈凯婵、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曾向城、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温林淡担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分管市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钟东鸿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地“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海能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规章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律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余振光同志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专家组
组长及成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另行明确。
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面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好经验好做法。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切实担负起推进本领域改革的重任,协调解决好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力推进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四)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因工作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实行自然更替,做到任务不变、工作不断。更替时,所在单位要及时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