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18〕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汕尾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和全市政府网站规范化、实用化水平,根据《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粤办函〔2015〕55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190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216号)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运维保障、应用传播和创新发展水平,引导各地、各部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奋力推动我市政府网站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共60个(附件1)。分三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共7个)。
第二类: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多的市直单位网站(共35个)。
第三类: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少的市直单位网站(共18个)。
考评对象名称和网址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一)展现标识。主要考评网站的标识和展现设计的情况。
(二)健康情况。主要考评网站的常态化监测、内容安全、网站登载地图和问题整改情况。
(三)政务公开。主要考评网站的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五公开”的情况。
(四)办事服务。主要考评网站办事的服务内容情况。
(五)互动交流。主要考评网站的咨询投诉、征集调查和在线访谈的情况。
(六)解读回应。主要考评网站政策解读的情况。
(七)功能应用。主要考评网站集约化、网站功能、多元渠道和传播应用的情况。
(八)支撑保障。主要考评网站的支撑管理和保障管理的情况。
(九)附加指标。通过设置加分、扣分项,主要考评网站大数据应用、网站服务方式创新、优秀案例、上级表扬、安全事件,抽查通报、媒体曝光、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情况。
考评指标及权重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一)指标解读。组织全市政府网站培训,对考评指标及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解读。
(二)日常监测。2018年1月至12月,对网站的运行健康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末将监测发现问题反馈各考评对象整改,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日常监测按每季度计分,取各季度平均分计入年终考评结果。
(三)自查自评。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在“开普云网站监管平台(开普云监管—政府网站监测监管服务)”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
(四)年终考评。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对照考评指标和评分细则,对考评对象网站进行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评定等级等工作,形成年度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五)结果复核。2018年12月,市府办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府办提出复核申请,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复核。
(六)结果公布。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以考评为抓手,以高效惠民为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申请复核内容与自评报告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政府网站考评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于2019年1月底前报送市府办(汕尾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附件:1.考评对象及网址(略);
2.考评指标及权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