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1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8日
汕尾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十三五”时期,是汕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加快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汕尾加快振兴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7〕56号),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有关厅委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发展新动能,有效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 产业雏形逐渐形成。“十二五”期间,我市通过汕尾高新区、海丰生态科技城、陆丰产业转移园、陆河新河工业园等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了信利(TFT5代线)、信元、国信通、香雪制药、冠龙科技、众恒科技、宝塑科技、比亚迪、龙兴机械等一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2.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汕尾科技事业的逐步发展,带动了全市创新能力的提升,2015年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技术自给率达到51%;“十二五”期间,汕尾市获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科技投入持续增长,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和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均实现快速增长,全市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从2010年的0.16%提高至0.66%;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到2015年底,全市拥有科技研发人员3500多人;科技产出持续增长,全市的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结构逐步优化,2015年全市专利申请量928件、专利授权量652件,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增速较快。
3. 创新环境日趋优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扶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有效激发了我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活力。
(二)面临形势
从国内看,“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创新驱动体制机制将更加完善,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配置持续优化,新兴消费需求加快升级,新兴产业领域国际合作不断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面临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以及中西部等地区涌现出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形成了齐头并进、竞相发展的格局。
从省内看,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十二五”时期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仍面临着整体创新水平不高,发展层次有待提升,高性能芯片、基因工程等关键核心技术竞争力不足,高端智能制造装备以及制造业所需关键原材料仍需大量依赖进口等挑战。我省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进一步聚焦产业重点,提升发展质量,全面营造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
而汕尾,也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中央提出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省将采取更大的力度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加快振兴发展。深圳明确提出提升帮扶汕尾,支持合作区与深圳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引领汕尾全面融珠,这将为汕尾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创造了新的历史机遇。因此,规划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有利于汕尾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新动能带来积极利好因素。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创新驱动、改革引领、开放合作、集聚发展,着力集聚创新资源和要素、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发展创新型企业、构建完整产业链条、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生态,培育壮大新型显示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环保等产业,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为加快汕尾振兴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弘扬企业家创新精神,着力提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综合能力,加快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加速集聚引领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2. 坚持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制约产业发展的利益藩篱和制度障碍,着力清除旧管理方式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束缚,深入推进政策创新与供给,着力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
3. 坚持开放合作。主动融入大珠三角经济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落实好深莞惠+汕尾河源“3+2”经济圈联席会议重点合作事项,充分借助深圳市光明新区、龙岗区、罗湖区、坪山新区的帮扶共建,积极推进汕尾高新区、海丰生态科技城、陆丰产业转移园、陆河新河工业园区快速发展。
4. 坚持集聚发展。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通过优化增量和调整存量,推动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和集群发展,努力打造一批产业链条完善、辐射带动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取得新进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量达到50家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5%以上;全市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技术自给率达到65%以上,全市一线科技研发人员1万人以上;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集聚水平不断提高,力争实现电子信息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形成10家以上具有国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三、发展重点
(一)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技术
以汕尾高新区、海丰生态科技城、陆丰产业转移园、陆河新河工业园等园区为主战场,依托信利、信元、国信通等龙头企业,重点开展第五代TFT显示器、新一代OLED发光材料与器件、新型印刷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依托快捷通导公司等企业,突破下一代通信导航关键核心技术,打造新一代渔船、汽车导航通信产业链。同时,着力突破软件开发和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创新与服务,推进关键元器件、专用电子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二)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产业
依托比亚迪公司,推进在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动力电池研发上取得新突破。支持比亚迪公司建立新能源汽车研究院,开展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电动汽车智能化、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插电/增程式混合系统创新链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三)培育人工智能产业
积极引进深圳喜能智能穿戴公司、服务机器人电子产品生产基地等项目,同时依托广东众恒科技公司,重点推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支持比亚迪、广物、智赛等骨干汽车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深度合作,设立跨界交叉融合创新平台,加快车载智能设备等软硬件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推进无人驾驶汽车的技术研发、应用与生态建设,发展智能汽车芯片、智能决策与控制等重点技术。
(四)发展新能源产业
重点推进核电、风电、新能源电池等新能源产业发展。推广核技术应用,加快陆丰核电项目建设步伐,促进陆丰核电早日并网发电。扶持发展风电产业,支持开展大功率风力发电成套装备以及电机、变速箱和电控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技术研究和开发利用,提高风电技术装备水平,有序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积极开发利用海上风能资源。支持开展废弃汽车动力电池、手机电池的二次回收利用技术研究,提高新能源电池的使用寿命,减少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
(五)做大新材料产业
1. 发展高分子复合材料。围绕下游产业的需求,重点开展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究与应用。特别是在高分子复合材料助剂合成技术、材料制备、材料特性分析和改性、材料的有效利用等方面开展研究和开发,提高新型复合材料的强度、韧性、填充、合金、导电导热、耐高温、无卤阻燃、增滑等方面性能,拓宽新型材料使用领域和范围。开展原材料合成技术研究,降低原料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 发展电子封装材料。依托索思公司、深汕柏林公司、汕尾栢林公司,建立贵金属焊料体系、高温金属焊料体系和特种焊料体系的相关技术行业标准和工艺要求。研究开发焊接新材料,特别是行业内仍处于空白的中温特种焊料(熔点在300-600℃范围内)的研究。研究开发带焊剂预成型焊片,打破国外焊料巨头垄断,开发技术难度大、产品附加值高的新产品。加快全国销售网点搭建,加强行业沟通,加强推广宣传力度,扩展业务范围和合作水平。
(六)鼓励发展生物医药产业
以海王、香雪、江涛、冠龙科技等公司为龙头企业,依托汕尾丰富的资源优势,与中山大学生命科学院、华南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推动发展生物医药关键技术,促进生物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海洋功能(保健)食品技术、海洋生物技术、海产品深加工、甜叶菊糖苷萃取等技术,形成生物产业完善的产业链,力争我市生物医药高端技术研发集聚发展。
(七)积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以海丰龙兴机械等公司为龙头企业,推进自动化智能化机械设备等关键技术装备发展,鼓励建设智能化生产线、智能工厂,提升重大智能成套设备集成水平。发展智能制造服务业新业态和智能产品,推动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开展一体化增值服务,推进完善智能制造生态体系。
发展环保先进技术为支撑的环保产业,重点加快陆丰市环保产业技术项目的实施。
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的机遇,根据各地产业发展基础和创新资源优势,坚持因地制宜、因业布局、因时施策,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加快形成点面结合、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协调共享的新兴产业发展格局。
(一)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地
抓住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的契机,加快要素资源集聚,增强新兴产业自主发展能力。加快完善科技管理体制、人才流动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增强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大力发展新型科研机构,加快突破新兴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布局汕尾高新区、海丰生态科技城、陆丰产业转移园、陆河新河工业园,打造创新资源高度集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地。重点推进新型显示电子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关键性技术开发。
(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依托汕尾高新区、海丰生态科技城、陆丰产业转移园、陆河新河工业园等各产业园区现有基础,着力培育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不断增强产业集群在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创新要素等方面的集聚效应和领先优势,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
五、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系统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速集聚知识、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
(一)优化新兴产业管理模式
1.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政府科技管理方式从以项目管理为主向以创新治理为主转变,改革政府科技资金投入办法与科研项目审批,健全对新兴产业基础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评价制度,完善科技人员激励政策,建立面向市场需求、产学研紧密结合、灵活高效的科研体制,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引导企业主体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创新、应用、管理与保护,努力提升专利质量。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积极探索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成果保护机制。
(二)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1. 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在新型显示电子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源。
2.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各级创新平台建设步伐,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力度,完善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着力补齐产业创新体系短板。
3. 打造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依托汕尾高新区、海丰生态科技城、陆丰产业转移园、陆河新河工业园等载体,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为目标,打造“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完整孵化链条,提高孵化器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和在孵企业毕业率。
4. 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围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完善培育创新型企业的配套政策措施,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发展各领域骨干企业。
(三)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在汕尾有效转化。重点扶持新型显示电子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突破产业核心技术瓶颈,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实行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落实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政策,兑现技术入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四)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
1. 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汕尾“红海扬帆人才计划”,针对汕尾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发展需要,加大创新科研团队和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引进力度,弥补产业技术人才短板。
2. 加快培养创新型人才。大力培养一批本土高层次人才。加快推进汕尾理工科大学建设,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力度。
(五)充分落实激励政策
1. 落实普惠性财税政策。积极落实研发准备金、科技创新券等后补助扶持政策,强化需求侧政策对新兴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 优化财政资金引导投入方式。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基金作用,优化基金运作模式,完善向社会资本适度让利的基金收益分配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联合设立一批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种子期、初创期和早中期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切实抓好本规划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制订鼓励政策,加快出台配套优惠政策措施,增强对相关企业、人才的吸引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发改局要牵头建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布局、产业政策制订、财政资金安排等重要事项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