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1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信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汕尾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2018—2020年是我国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成为全球互联网引领者的关键窗口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网络强省的战略部署,加快发展高速、立体、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扩大信息消费,与全省同步建设网络强省,实现网络强市目标,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工作要求,以建设网络强市为目标,以高速光网、4/5G网络、移动(窄带)物联网(NB-IoT)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电信、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的建设主体作用,加大投资建设力度,为建设网络强市创造优越的发展环境。力争通过3年努力,打造高速、立体、安全、泛在、覆盖完善的信息通信网络体系,推动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全省中等以上发展水平,不断满足企业、民众对信息通信网络服务的需求,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主要目标如下:
2018年,全市新增光纤接入用户4.5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50.62万户,光纤入户率达79.1%,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36.3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71.7%。4G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20359座,NB-IoT基站累计达1171座,基站站址累计达4325个。
2019年,全市新增光纤接入用户4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54.62万户,光纤入户率达85.3%,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43.8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80.2%。4G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20597座,NB-IoT基站累计达1481座,基站站址累计达4525个。
2020年,全市新增光纤接入用户3.3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57.92万户,光纤入户率达90.5%,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51.1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88.23%。全市新建5G基站65座,4G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20753座,NB-IoT基站累计达1675座,基站站址累计达4725个。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设高水平全光网。
1. 构建高速骨干光纤网络。优化互联网骨干网间的互联构架,提高网间互联带宽和互联质量,完善骨干光纤网络布局,推进各县(市、区)核心机房、汇聚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进城域骨干网络扩容工程,全市城域网出口带宽提升至1240G,2020年底前,全市宽带网络用户接入能力达到500Mbps(兆比特/秒)。〔汕尾电信、汕尾移动、汕尾联通、汕尾广电网络〕
2. 建设千兆光网城市。严格贯彻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新城超前规划建设通信管道,既有住宅建筑分批次、成片区推进光纤改造,落实电信、广电运营企业共建共享、平等接入。2020年底前,电信运营企业将光网覆盖的住宅光纤用户网速普遍提速到100M以上,建成50个1000Mbps(千兆)光网示范小区,基本实现“千兆光纤进社区、百兆光纤进家庭”,支撑4K电视等高带宽业务普及应用。〔市住建局、市通建办,汕尾电信、汕尾移动、汕尾联通、汕尾广电网络〕
3. 推进百兆光纤进农村。实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打好农村网络建设攻坚战。鼓励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民间资本出资公平参与农村光纤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农村网络服务能力、有效支撑农业农村生产、生活需求。结合市委、市政府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部署,以142个省定贫困村为重点,逐步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到户建设。引导电信运营企业降低农村用户资费,提升农村家庭光纤入户率。2020年底前将全市已覆盖光网的农村光纤用户普遍提速到100M以上,百兆用户占比达60%。〔汕尾电信、汕尾移动、汕尾联通、汕尾广电网络〕
(二)发展高质量移动通信网络。
1. 推动4G网络深度覆盖。完善城镇地区4G网络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加快推进4G网络入乡进村,进一步提升城乡4G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依托全市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视频杆、路灯杆、公交站点等设施,推进交通干线4G网络建设,实现新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4G信号全覆盖。加快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全力消除楼宇内部、电梯、地下场所等移动网络盲点。2020年底前,4G网络实现全市城区和乡镇镇区100%连续覆盖,行政村100%覆盖,高速公路、国道、客运专线隧道外路段100%覆盖。〔汕尾铁塔、汕尾电信、汕尾移动、汕尾联通〕
2. 布局建设5G网络。汕尾铁塔公司要统筹电信运营企业5G网络建设需求,会同经信、规划等部门,以5G网络站址布局为重点,2018年底前完成《汕尾市移动通信铁塔站址建设规划(2018-2022年)》编制,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市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快推进5G试点建设,为5G规模化部署做好充分准备。各县(市、区)城乡规划、住建、信息化、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市综合管理、供电等部门要积极协助铁塔、电信企业和通信设备企业开展基站选址建设和网络试验,共同推进5G网络建设,为5G网络规模化部署创造优越的发展环境。〔市经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汕尾铁塔、汕尾电信、汕尾移动、汕尾联通,汕尾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 推进NB-IoT建设与应用。汕尾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将NB-IoT基站纳入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年度计划,加快NB-IoT基站建设,提供优质的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推广NB-IoT在智能抄表、环保监测、交通管理、智慧城管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推动NB-IoT与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柔性生产、智慧物流、智能仓储等新应用;加快智能家居、智能家电等NB-IoT生活应用。2020年底前,全市NB-IoT网络实现普遍覆盖,业务需求重点区域深度覆盖,总连接数达100万个。〔汕尾铁塔、汕尾电信、汕尾移动、汕尾联通〕
三、政策措施
(一)坚持规划先行。各级经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切实抓好《汕尾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7—2020年)》的组织实施,确保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层次城乡规划紧密衔接。加强规划和建设衔接。各级城乡规划、住建主管部门在各类法定城乡规划修编、审批等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通信铁塔、通信管道、局房、综合管廊等通信基础设施,并征求铁塔公司、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的意见。预留空间资源。各级政府在规划公路、铁路及其它大型场馆等市政公共建筑时,要同步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空间。〔市经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汕尾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用地保障。各级政府(管委会)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铁塔站址等专项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要积极予以保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将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贯彻《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17〕234号)相关规定,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可按公共设施用途落实用地,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确保政策有效执行。新建基站用地可直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也可采取配建方式、依法取得地役权的方式使用土地。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推进林地、林场、公园、绿地、园区、旅游景区等区域通信网络覆盖相关工作,在符合相关专项规划的前提下,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用地用电便利。开展基站用地确权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据通信企业提供的合法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等材料,依法及时办理基站铁塔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手续。对因历史原因导致手续不全但已建基站铁塔的用地,要遵循“尊重历史”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审批流程,补办土地相关手续,不再补办建设用地预审手续。推动基站房产转移登记。对铁塔公司接收的电信运营企业的存量基站铁塔,因历史原因尚未完成相关房产转移登记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研究解决。〔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通建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开放公共资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无偿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站场等公共建筑或物业。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推动利用路灯杆、信号杆、路牌杆、公厕、垃圾站等市政设施支持基站建设,主动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在制订和实施信息基础设施规划过程中,如需了解公共建筑、物业等信息,各级国土资源、住建、规划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开放住宅小区设施。市住建局、市通建办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严格执行《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及验收规范》(GB 50847-2012),持续开展政策宣贯、指导和督查工作,在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盘报建、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盘严格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依法进行报建、建设和验收,实现住宅小区内电信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平等接入、用户自由选择。各级(房地产)物业管理部门督促协调物业公司、业主,为铁塔公司、电信运营企业开展光纤到户改造、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等项目提供场地和设施用电便利,确保住宅小区网络覆盖。〔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通建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推进多功能杆塔应用。各级政府(管委会)要开放社会杆塔和通信杆塔资源,推广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支持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进现有杆塔智慧化改造。2018年底前,市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广电运营企业与汕尾铁塔公司互相开放杆塔,共同推进铁塔基站、路灯、监控、交通指示、广播电视等各类杆塔资源集约建设和智慧化改造,促进5G网络部署、智慧城管、平安城市、智慧交通等项目建设。探索建立“一杆多用”建设模式。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在新建或改造的道路、交通枢纽、园区、景区等公共区域开展试点,明确由1至2家具有较好市场基础的杆塔建设企业具体实施,探索建立杆塔资源共建共享和有偿使用制度,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运营模式。各县(市、区)政府参照执行,推进杆塔智慧化改造,推广“一杆多用”,支持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文广新局、市通建办,汕尾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加大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统筹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选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市场配置无法解决、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节点给予扶持,重点支持推广“多杆合一”智慧杆塔、信息基础设施相关规划修编、开放公共资源等工作。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提高审批效率。各级规划、住建、交通运输、公路、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林业、城管等相关部门参照省级部门做法,结合“放管服”,明确审批流程,简化申报、审批等操作性手续,提升审批效率,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营造良好的通信发展环境。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基站项目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改为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无需环保部门审批。汕尾供电局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用电申请纳入报装绿色通道,简化报装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市经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汕尾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维护建设秩序。各级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本区域内阻挠施工、非法逼迁等妨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保护的行为,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投诉集中的通信覆盖难点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工商部门、物价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住宅小区光纤、基站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不定期开展联合行动打击物业违规垄断经营。公安机关要联合通信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惩处破坏信息基础设施、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妨碍应急通信保障及通信设施抢修救险等违法行为。对因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造成铁塔、基站、管线、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改动、迁移和损坏的,征收或工程主管部门要根据先建后拆和成本补偿原则,给予合理补偿并明确迁改路由。〔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局、市通建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强化安全保障。市委网信办加强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管理,会同市公安局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指导汕尾铁塔公司、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等各类主体的安全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网络建设相关安全标准,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及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信息基础设施及网络安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通建办〕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制,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市政府督办重点工作。市经信局统筹协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与实施工作,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市发改局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长(管委会主任)作为主要责任人,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并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政府(管委会)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进辖区内信息基础设施有序建设。〔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责任分工。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为建设网络强市创造优越的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每年6月和12月份将工作进展情况、出台的相关文件报市经信局汇总。加强督办检查。市经信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评价考核,按季度、年度予以通报。〔市经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国资委、市委网信办、市委农办、市政府督查室、市通建办等部门,汕尾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汕尾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要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加大建设投资力度。汕尾铁塔公司要发挥对5G站址等铁塔站址规划建设的统筹作用,摸清铁塔站址位置、面积、通电、通网等情况,整合电信运营企业的需求和存量设施;要增强城建能力,合理平衡、有效满足三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建设需求。市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汕尾铁塔公司要加强合作,共同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集约建设水平;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建设管理,推进“三线”改造,推广美化塔、景观塔应用,提升城市形象。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大投资建设力度,加快网络提速降费,切实增强业务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光纤普及率和4G普及率。落实定期建设计划报送制度。铁塔公司要主动做好与各级规划、国土、经信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每年1月份将基站站址建设计划及时报送经信、规划、住建部门;如遇建设计划调整,须及时反馈。汕尾铁塔公司、市电信运营企业每季度结束前向经信主管部门反馈信息基础设施规划、选址、投资、建设、维护等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及时反馈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经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通建办,汕尾电信,汕尾移动,汕尾联通,汕尾铁塔,汕尾广电网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政府(管委会)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法规。市通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无线电管理等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开展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工作。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向社会公众公开监测报告,保障公众知情权,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市经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汕尾广播电视台,市通建办,汕尾电信、汕尾移动、汕尾联通、汕尾铁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附件:1. 全市新增光纤接入用户计划表(略)
2. 全市新增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计划表(略)
3. 全市新增铁塔站址计划表(略)
4. 全市新增NB-IoT基站计划表(略)
5. 政策措施责任分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