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粤办函〔2016〕10号)文件精神,顺利完成2018年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考核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汕尾市科技创新体系指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目标。
附:《2018年汕尾市科技创新体系指标分配表》(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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