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17〕2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信局反映。
附件:汕尾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汕尾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623号)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解决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工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需要,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大力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统筹构建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共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六个统一”的总体原则,有效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系统整合共享,切实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1. 统一工程规划。围绕落实国家和省政务信息化工程相关规划,构建形成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架构,形成覆盖全市、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协同治理大系统。
2. 统一标准规范。注重数据和通用业务标准的统一,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确保政务信息有序开放、共享、使用。
3. 统一需求管理。梳理我市各部门内部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建设需求,在统一数据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全市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
4. 统一备案管理。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备案制,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审批在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的全口径备案。
5. 统一审计监督。开展常态化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共享审计,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效的监督检查。
6. 统一评价体系。按照省制定的政务信息共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务信息共享评价与行政问责、部门职能、建设经费、运维经费约束联动的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17年12月底前,开展市级政务信息系统统计,各县(市、区)负责组织本地政务信息系统统计,全面摸清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底数,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奠定基础。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省级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整合梳理市直各部门的相关数据资源,按照省的要求编制完成信息资源目录。2018年6月底前,市、县接入全省一体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并实现数据对接。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初步实现我市政务信息系统与省政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并推进各县(市、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梳理,加快消除“僵尸”系统。2017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统计,全面摸清市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情况。掌握各部门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承建和运维单位、使用网络、是否清理等,形成自查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各部门提出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确认需要其他部门提供共享的信息资源需求(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牵头,市级各部门配合)。各县(市、区)同步开展信息系统数据资源普查工作,完成县级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梳理。(各县(市、区)牵头)
2018年3月底前,市级基本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一个或多个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牵头,市级各部门配合)
(二)加快系统联通,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框架下,推进政府政务信息系统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联通。加快推动分散隔离的各类政务专网向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或内网整合,整合后所有政务信息系统按要求分别接入省电子政务内网或省电子政务外网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系统联通。2017年12月底前,市级要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实现与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牵头,市级各部门配合)。2018年6月底前,市级各部门原则上要将网络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按必要程序审核或评测审批后,接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向上对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向下覆盖县级部门,横向联通市级各部门。(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牵头,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配合)
2018年起,凡已明确需接入而实际未接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市级财政原则上不予安排运维经费(市财政局牵头)。
(三)推动设施共建,加快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全面升级电子政务外网,配合省推进欠发达地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实现省、市、县、镇四级政府全覆盖。2017年11月底前,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全市政府各类业务专网都要完成与省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的有效联通。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的网络接入。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配合省完善政务外网骨干网,初步建成电子政务外网物理隔离域和备份网(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配合)。
(四)促进信息共享,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与应用。进一步完善我市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与推广应用,构建市县一体化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覆盖市级各政府部门,促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的全市共享与应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各部门接入与应用,构建“两级平台、三级管理”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牵头,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配合)
(五)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构建我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2017年12月底前,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完成市、县两级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逐步构建全市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牵头)。
(六)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拓展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各项功能,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和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深化个性化网上办事和精准化服务,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全天候、全地域办理。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建成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市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市政务办、市编办牵头,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建立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制度,强化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的责任,原则上由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推进当地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确保全市有关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牵头,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负责落实)
(二)加快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统筹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抓紧制定推进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台账和清单式管理。从2017年12月起,每月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向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报送当月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包括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情况、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展、数据对接共享和支撑协同应用情况等),切实保障工作进度。加强经费保障,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按程序报批后纳入预算,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工作经费按程序报批后纳入部门预算统筹解决。(市财政局牵头)
(三)强化评价考核。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常态化机制,督促检查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落实情况。参照省制定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办法,每年对各地各部门提供和使用共享信息情况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报告和改进意见。(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牵头,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的审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市审计局牵头)。
(五)优化建设模式。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投资、运维和项目建设模式改革,鼓励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和服务,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牵头)。
(六)加强安全保障。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意识,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市委网信办牵头)。在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指导下,开展全省运营、使用的政务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市公安局牵头)。在网络整合和数据共享对接的过程中,要做好技术保障、技术支撑(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牵头)。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市级各部门负责)。加强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完善安全防护机制,不断提高核心设备自主可控水平,切实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数据安全。
附件:任务分工表(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