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17〕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尾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汕尾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17〕49号),推进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我市基本搭建医联体相关制度框架,市第二人民医院与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紧密型医联体,作为我省医联体建设试点先行先试。市人民医院也要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陆丰市人民医院作为我市远程医疗协作网试点先行先试,其他县组建医疗共同体。到2020年,充分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全市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
(一)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实行“1+X”的构建模式,“1”是以1家三级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区级医院为牵头单位,“X”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接续型医疗机构。市城区可实行此模式,由市第二人民医院牵头,联合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组建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的医疗集团。总结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以基层为重点,以健康为中心,以医保基金总额管理、结余奖励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二)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每个县(市)组建1-3个医疗共同体。实行“1+X”的构建模式,“1”是以县级综合医院、条件成熟的中医院及妇幼保健院为牵头医院,“X”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牵头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县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总结推广湛江县镇一体化及安徽省天长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等的经验做法。
(三)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探索纵向专科联盟模式,打破行政区划,大力鼓励各县级公立医院与专科技术能力强的三级医院,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建立医联体,提升解决专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形成补位发展模式,横向盘活现有医疗资源,突出专科特色。
(四)在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陆丰市人民医院力争尽早建成陆丰市远程医疗协作网。大力推进我市市、县级医院与省级医院的网络医院或远程会诊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由上级医院向下级医院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培训和手术示范、远程教学等服务。逐步建立新型互联网诊疗、教学、培训一体的模式,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切实解决基层优质医疗资源稀缺问题。各县(区)皆可参照深圳市罗湖医院—陆丰市人民医院松散型医疗联合体开展医学影像科远程诊疗服务项目的做法,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
(五)其他。无法归类到以上四种模式的,归此类。如在已建立的对口支援关系基础上,托管县级医院的形式;三级公立医院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重点帮扶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形式。市人民医院与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及华侨管理区有关医疗机构可构建此形式医联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建设。
三、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机制。制定医联体章程,规定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鼓励医联体探索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二)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根据医联体内部成员单位双向转诊、服务数量、质量和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以及患者满意度等实行绩效考核,对业务收入、医保基金的结余留用,实行按一定比例在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之间进行分配。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医保基金超支等亏损,应由医联体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医保基金共同分担。
(三)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1. 牵头医院(三级或二级医院):负责联合医联体各成员单位构建分工协作机制。承担医联体理事会及办公室的筹建,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行。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双向转诊、重点专科对口扶持、人才培养、医保资金管理、药品管理、检查检验绿色通道、远程会诊和考核管理等工作细则。承担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指导,完成医联体理事会规定的相应工作。
在诊疗方面,三级医院承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诊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二级医院承担急危重病、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和康复训练等。
2.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常见病和慢性病康复治疗与健康管理、部分康复训练及转诊工作;承担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指导、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完成医联体理事会规定的相应工作。
3. 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一般病的诊疗和职责范围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体责任。
到2017年底,力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居民两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的比例达到7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7年底,力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
四、促进医联体内部资源上下贯通
(一)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医联体内统一调配资源,各龙头医院要主动将优秀医务人员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主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进修学习机会。在编制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医联体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培养,县管镇用、镇管村用,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二)推动信息互通。加快建设全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医联体内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诊疗信息互联互通,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到2018年底,力争分级诊疗管理信息系统基本覆盖全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
(三)推动服务共享。依托医联体内牵头单位的影像、检验、病理、心电诊断等优势资源,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实现医联体内服务供给一体化、医疗质量质控同质化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鼓励实现医联体成员单位的床位资源统一调配使用,建设共管病床。
五、保障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办医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抓紧制定适合本县(市、区)的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医联体建设目标及时间进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城区按省的要求,建成有明显成效医联体,其他县(市)、市人民医院结合本地(单位)实际,力争在今年底前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指导监管。发改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联体内纵向医保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本实施方案出台后,人社、财政、发改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牵头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文件,卫计部门予以全力支持。
(三)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合理确定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在医联体内按规定转诊的病人按照连续的诊疗过程累计计算起付线,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和日间化疗、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总额控制下,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慢性病住院患者实行按床日付费,建立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等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和分配激励机制。允许将收支结余的部分资金按规定用于奖励性分配。将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医联体内医务人员职称职务晋升的条件之一。
(五)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在省建立的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前提下,市、县卫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以强基层为重点,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不单纯考核业务量,要将龙头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医联体建设任务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一并纳入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