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尾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汕尾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
学前教育是教育发展的基础,是终生教育的奠基阶段。发展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1〕8号)、中共汕尾市委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实施意见》(汕委〔2011〕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实际,特制定我市三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以统筹全市学前教育为抓手,坚持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普及学前教育统筹规划,转变以学前班为支撑的农村幼儿教育格局,大力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加强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加快我市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进程,不断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总目标
按照“以县为主,分类推进,加快普及,全面提高”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规范各类幼儿的办园行为,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层次,全面形成以示范性幼儿园为龙头、以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学校办园、村级办园、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形成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00所。
(二)具体目标
——2011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新建幼儿园35所,改扩建幼儿园143所,建设经费投入26646万元。
各县(市、区) | 新建 | 改扩建 | 建设经费投入(万元) |
城 区 | 15 | 19 | 8800 |
陆 河 | 1 | 8 | 790 |
海 丰 | 13 | 15 | 6136 |
红海湾 | 1 | 1 | 409 |
陆 丰 | 5 | 100 | 10450 |
华 侨 | 0 | 0 | 0 |
合 计 | 35 | 143 | 26585 |
——2012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85%;新建幼儿园26所,改扩建幼儿园133所,建设经费投入19616万元。
各县(市、区) | 新建 | 改扩建 | 建设经费投入(万元) |
城 区 | 5 | 10 | 2240 |
陆 河 | 1 | 8 | 770 |
海 丰 | 8 | 15 | 5048 |
红海湾 | 3 | 0 | 703 |
陆 丰 | 8 | 100 | 10480 |
华 侨 | 1 | 0 | 200 |
合 计 | 26 | 133 | 19441 |
——2013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新建幼儿园28所,改扩建幼儿园135所,建设经费投入19370万元。
各县(市、区) | 新建 | 改扩建 | 建设经费投入(万元) |
城 区 | 3 | 13 | 2240 |
陆 河 | 1 | 6 | 590 |
海 丰 | 8 | 15 | 5048 |
红海湾 | 5 | 0 | 777 |
陆 丰 | 10 | 100 | 10500 |
华 侨 | 0 | 1 | 50 |
市 直 | 1 | 50 | |
合 计 | 28 | 135 | 19255 |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对提高整个基础教育质量和儿童后继教育及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力争实现“三个转变”,即由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到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转变;由学前班向幼儿园的转变;由办园的随意性向规范性转变,使适龄幼儿尤其是农村幼儿普遍能接受到正规的学前教育。努力开创全市学前教育“两升一降”的新局面,即:学前三年入园率大幅度上升,幼儿在园数量大幅度上升,学前班数量大幅度下降,力争在2012年全面取消学前班。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规划学前教育发展,把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地方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要加大政府的投入,做到思想认识、领导责任、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四到位。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具体规划并付诸实施。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地建立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推进情况纳入考核体系。教育部门承担对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重视对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三)多措并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 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改革现行办园体制,小学要逐步取消学前班,要充分利用学校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资源,加快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步伐,通过改建、扩建等形式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各地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利用、新建与改建、自建与联建并举的原则,做到统一筹划、多方协调、逐个落实。每年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数量应逐年增加。乡镇中心幼儿园要求园舍独立、人员独立、内部管理独立、经费独立。富余的小学教师也可转岗成幼儿教师,教育部门必须通过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
2. 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一是各地要掌握本区域民办幼儿园基本状况,优化新建民办幼儿园布局,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二是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制度。对规范办园、实施普惠性办园的民办幼儿园,各级政府应积极支持发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责业务指导并监管,对未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逐步规范,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无证园所,应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由当地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卫生、安监、公安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坚决取缔。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实际,有计划地实施各类培训,组织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开展多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帮助薄弱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推行公办幼儿园带动民办幼儿园、强园带动弱园的龙头引领模式,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
3. 推动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各地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四)创新机制,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1.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提升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要将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校(园)长和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与管理,以多种形式建立园长、教师、其他工作人员的岗前、岗后培训制度,特别是要做好农村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转岗培训。
2.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要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进修培训、先进评选、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资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建立健全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和养老保险等保障机制。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各地加强对幼儿园教改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广东省幼儿园教育指南》,积极开展幼儿园教学内容、方式、手段的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要坚持以科研为先导,积极构建和充分利用县、乡(镇)、园三级教研网络广泛开展教改实验活动,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注重活动的过程,防止“小学化”倾向。健全教育教学研究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
(六)加大宣传和督导力度,确保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顺利推进
1. 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宣传发动,搞好家园联系、社区联系等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吸收更多的幼儿入园,确保入园率逐年上升。
2. 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重点对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乡镇中心幼儿园等公办园建设、经费投入、规范办园行为、保教质量等内容进行督导评估,切实提高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努力提升幼儿教育工作水平,保障我市普及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主题词:教育 计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