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办、省府办对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管理的工作要求和结合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网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的主管部门,要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为加强对我市政府网站的管理,根据市编办《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汕机编〔2016〕64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相应设立政府网站管理中心,要理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门人员(市城区、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各5-7人,红海湾、华侨区、深汕合作区各3-5人);市直各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2-3人)负责本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我市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请各地、各单位于2017年4月13日前将落实情况加盖公章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310室。
二、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和日常监测管理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5〕9号)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府办于2016年12月21日组织召开全市办公室主任会议,专题部署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标准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要组建政府网站专业运行管理团队,建立健全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制度;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更新情况的日常监测,及时关闭无内容保障、链接错误的栏目。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开展专项督查。
三、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年度考评和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将引入第三方监测平台对全市政府网站开展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同时不定时抽查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情况并全市通报。根据《汕尾市政府网站考评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将开展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考评工作。
四、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保密审查和沟通协调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工作机制。一是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做到政府信息先保密审查再对外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泄密。二是要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员队伍,明确各单位分管领导和政府网站信息员,建立高效、规范的网站信息员队伍,建立由网站信息员专职负责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的工作模式,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为及时、方便与各政府网站单位沟通交流,请各单位准确填写汕尾市政府网站工作联系表(附件),于2017年3月17日前发至邮箱:sfbzwgk@163.com,联系人:叶树强,电话:3360383。
附件:《汕尾市政府网站工作联系表》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