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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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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