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信局、市政务服务办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
汕尾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工作部署,继续优化完善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创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市级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5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5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40%以上,8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1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分厅系统无缝对接。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20%以上面向个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手机办理,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和手机办理。争取企业专属网页开通比例超过10%,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超过10%。
各县(市、区)网上办事分厅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35%以上,上网办理率达35%以上,网上办结率达30%以上,50%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5%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20%以上面向个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手机办理,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和手机办理。争取企业专属网页开通比例超过10%,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超过10%。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所属网上办事分厅系统无缝对接,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居)。
二、主要任务
(一)市级网上办事大厅工作任务
1.加强分厅与主厅互联互通。按照全省统一的办事数据交换规范要求,及时提供办事全过程数据(11月底前完成)。配合推进账户实名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规范要求,完善、推进市、县级分厅接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办牵头负责。
2.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按照省编办的统一要求,加快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编写录入,力争基本完成市级标准编写录入工作。结合标准化工作推动申办材料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编办牵头负责,市政务服务办、市直相关部门参与。
3.接入并拓展手机版应用。组织业务部门梳理现有手机办理事项和本地特色手机应用,参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地市应用接入指南》要求,建设相应栏目,完成与省网办手机版的对接工作(6月底前完成);全面梳理手机版业务,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申办材料。按照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移动网页,接入到省网办手机版,并对已接入手机版的移动网页进行标准化改造。(12月底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办、市编办牵头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参与。
4.开通并推广“两页”应用。已建“两页”按照省的统一建设规范完成改造并与省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接。(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办牵头负责。
5.部署应用本级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完成市级政务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和2016年服务目录梳理;部署和应用政务电子证照系统。(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办、市经信局牵头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参与。
(二)各县(市、区)网上办事分厅工作任务
1.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加快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编写录入,力争基本完成县级标准编写录入工作。结合标准化工作推动申办材料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12月底前完成)
2.加快推进进驻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加强本级分厅及部门业务系统改造、业务流程优化、申报材料精简,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程,尽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加强宣传和应用普及,引导公众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着力提高上网办理率。(12月底前完成)
3.部署应用本级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完成县(市、区)政务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和2016年服务目录梳理;部署和应用政务电子证照系统。(12月底前完成)
4.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基层。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分厅系统无缝对接,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一门式、一网式”的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居)。各地在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要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提供网上办事服务。(12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进一步充实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技术和建设管理力量。各县(市、区)要参照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要求,制定2016年县级分厅建设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窗口建设要求。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集约化原则,加强经费保障,推进网上办事分厅建设。
(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进行通报。各级效能监督主管部门要加强效能建设的监督问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级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建设职能;各级监察部门要对职能部门效能监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效能建设方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效能监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将网上办事大厅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报市经信局、市政务服务办。市经信局、市政务服务办汇总梳理后上报市政府,适时进行通报,同时抄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根据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采取通报表扬、通报批评、下达整改通知、召集督查见面会、实施问责等措施。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公民隐私。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照省出台的网上办事大厅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规范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切实保护信息安全以及公民个人隐私。
(四)加强宣传推广,拓展深化应用。加大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各类平面媒体等方式向群众主动推荐使用网上办事大厅,提高群众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各县(市、区)、各级网上办事大厅要借鉴网上购物便捷、人性化的经验做法,利用互联网实时、在线的特点,在全市逐步推行网上办事过程中的智能在线咨询服务,提升网上办事的用户体验,有效推广网上办事大厅应用。
附件
名词解释
1.两页开通用户数:
企业专属网页开通用户数:本地注册企业中,已在网上实名注册的企业数。
市民个人网页开通用户数:本市户籍人口中,已在网上实名注册的市民数。
2.网上全流程办理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的事项数占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总数的比率。
3.上网办理率:指上网申办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比率。
4.网上办结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并办结的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比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