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市政府决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通过建立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密切联系;使政府的重要信息传递更加准确、系统、及时、有效,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实现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构成与职责
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共同完成新闻发布工作。
(一)构成
政府新闻发言人分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工作部门新闻发言人、各县(市、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设立新闻发言人的行政机关要明确一名媒介素质好、业务素质高的业务负责人担任新闻助理。
1.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担任。
2.市政府工作部门新闻发言人:一般由本行政机关主要领导授权其1名副职领导担任,本行政机关其他负责人必要时也可根据授权以新闻发言人身份对外发布新闻。
3.各县(市、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县(市、区)政府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4.新闻助理: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单位确定1名正科级干部担任新闻助理;各县(市、区)政府新闻助理由政府信息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职责
新闻发言人:
1.负责本地本单位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
2.协助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
3.协助政府新闻办公室处理有关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和对海外辟谣工作。
4.负责组织海内外记者对本单位相关工作的采访。
5.负责对涉及本单位相关问题的咨询。
6.参加每年的新闻发言人会议,通报年度内本单位重大活动安排和需要向外发布的新闻,对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新闻助理:
1.负责本地本单位新闻发布会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
2.及时准确地向政府新闻办公室提供可作新闻发布的重要信息和报道素材。
3.参加定期召开的新闻助理会议,通报近期内本单位需要向外发布的新闻,就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发布内容范围
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准确,要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保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常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适合新闻发布的内容。
(二)社会热点:对新闻媒体及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社会热点的事实确认、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信息。
(三)突发公共事件: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
(四)重要预警信息:包括即将发生自然灾害、政府将采取的公共管制措施等可能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
(五)重大活动:以行政机关名义主办承办的社会文化、经贸交流、体育竞赛、会展论坛等大型活动的相关信息。
(六)对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事项的及时回应。
(七)其它需要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发布的情况。
四、发布方式
市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可分别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答记者问、通报会、接受多家媒体的共同采访或独家媒体专访等多种形式。
(一)定期新闻发布。市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专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进行发布。
(二)临时新闻发布。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申请以市政府或部门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二是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形势需要,报经市政府秘书长同意,组织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或直属部门进行的新闻发布;三是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市领导的要求进行的新闻发布。
五、发布工作的管理
(一)设置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与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合署办公),落实人员编制,负责政府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等工作。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外宣办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部长兼任,另设一名专职副主任。
(二)解决新闻发布工作场所。市政府新闻发布活动原则上以“汕尾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为统一名称,在指定的场所举行。政府安排一个固定的场地作为新闻发布厅。
(三)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确定一至两名新闻助理负责本部门新闻发布的策划、联络、协调和组织工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加强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联系沟通,认真主动地做好政府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
(四)新闻发布的审批和内容、口径的确定。以市政府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市领导的指示或市政府主管部门工作需要,协同市政府主管部门拟定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经市政府秘书长审阅后,报市政府分管该事项副市长批准后发布;以市政府工作部门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由该部门拟定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经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后,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后发布。市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在每次新闻发布之前,都要由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记者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及相关资料拟定答问口径。
(五)发布效果的跟踪与反馈。新闻发布以后,要进行发布效果的评估,一是了解媒体报道以后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二是针对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研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六)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每年对全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进行登记备案,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各行政机关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如有变动,须及时报市政府新闻办备案。
六、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都要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为新闻发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新闻发言人的工作,为新闻发言人参加一些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提供方便。对于涉及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涉及社会稳定、救灾防疫、突发事件等重大内容的发布,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舆论导向的正确。
政府新闻发言人是政府形象的具体体现,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都要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的建设,选择综合素质高、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厚的理论功底、熟悉本部门工作业务及相关政策、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善于同各类人员特别是能与媒体记者打交道的、具有一定亲和力与临场应变能力的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要努力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原则上都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具体做法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