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5年12月9日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余 红同志为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刘小静同志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骆金堤同志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6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5年12月9日汕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余 红同志为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刘小静同志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骆金堤同志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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