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尾市开展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汕尾市开展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有效引导和推进社会资源对产业经济的支持和发展,集聚产业资源,形成集群发展,培育优势企业和培养创新人才,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汕尾产业大发展,实现帮扶目标,根据汕府办函〔2015〕39号文件要求,在全市开展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原则,主要以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人才为服务对象,将发达地区的优势资源和企业引入创新创业基地,从而带动本地区企业的发展,构建为企业提供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质量效益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重点推进。利用各方资源,根据不同产业的科技发展需要,在不同地区制定创新创业中心的建设规划,分步实施,对具备条件的地区重点推进。
(二)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搭建起一个从技术创新到产业应用的“关键中间环节”,面向行业独立的第三方科研与服务机构,并确保创新创业基地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三)整合资源,多方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发各类社会资本创业创新热情,吸引社会多元化投入,促进要素资源集约节约和高效利用,推动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与发展。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鼓励以国有、集体资本为主,组织各类力量参与建设创新创业基地。
1.2015年创建深汕特别合作区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基地,培育引进电子商务企业,帮助本地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拓展销售渠道;培训电子商务人才,积累储备一批本地优秀电商人才,形成强有力的人才资源。(深汕特别合作区负责,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协助)
2.开展院校、院企合作交流,共同投资建设创新创业基地。2015年创建汕尾市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集聚产业资源,培育优势电子商务企业,推动汕尾市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市商务局、市网商协会负责,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协助)
3.各县(市、区)可利用自身现有空间和设施,通过更新改造开展创建工作。海丰县、陆丰市2015年底前各建设1个创新创业基地,其他区县力争建设1-2个创新创业基地。(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对口帮扶指挥部负责,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协助)
(二)创新建立经营服务体系, 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4.建设中介服务、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到创新创业基地设立服务网点或办事处。(市科技局、金融局负责)
5.鼓励创投机构、民间组织和个人建立专业化、特色鲜明的创业俱乐部、创新工场、创业咖啡屋等载体,提供早期投资、产业链资源整合、创业导师辅导等服务。(市商务局负责)
6.鼓励创业投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成长辅导,为催生企业的成长、壮大、上市提供服务。(市金融局负责)
7.为企业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培训、公共研发质量检测、专利成果发布与展示等方面服务,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联合对接深圳相关行业协会开展“电商走进千家万户”、“电商助推传统产业升级”等各类论坛、讲座活动。(市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及相关行业协会负责)
(三)适当降低创新创业基地企业入驻门槛,鼓励各类人才自主创业。
8.吸引优秀科技企业和人才到中心创业,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海外留学人员、青年科学家、创意设计等人才到创新创业基地创业。(市各招商分局)
9.各创新创业基地可为符合条件的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创业支持,包括提供低成本的办公、实验、生产及服务场所,被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中心可适当免费提供一定面积的场所使用。
四、组织管理
(一)建立科学管理机制。成立创新创业基地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企业内控制度和园区管理制度,采取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模式,通过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满足入驻企业服务的多种需求。
(二)营造良好氛围。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将统筹指导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帮助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以推广,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在一定范围通报,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分阶段组织各类媒体宣传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对创新创业基地入驻的创业人才和创业项目进行宣传报道,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为全市推进创新创业中心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