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我市对应省牵头落实单位为市牵头落实单位,请按《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做好我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5〕128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我市对应省牵头落实单位为市牵头落实单位,请按《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做好我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15〕2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制度平台建设,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省府办公厅将适时进行督查,并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落实情况“成绩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