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关系国计民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发〔2014〕10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粤府办〔2014〕4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坚持强化基础、完善体系、提升能力、服务发展的原则,以计量标准建设为核心,以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为驱动,加强基础前沿和应用型计量测试技术推广应用,完善量传溯源体系、计量测试服务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全面提升我市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质量强市提供重要技术基础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
1.经济社会发展的计量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到2017年,全市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 60% 以上,全市各级共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90项以上,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企业达100家以上;到2020年,全市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市各级共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15项以上,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企业达到130家以上。量传溯源体系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的需要。
2.计量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能力显著增强。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计量监督管理体系,民生计量、能源计量、安全计量等重点领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到2017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3%以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引导并培育200家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到2020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7%以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引导并培育250 家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3.以能源计量为重点的工业计量在推动节能减排、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明显发挥。到2017年,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达标率达95% 以上,能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试点逐步推进。到2020年,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达标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能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计量科技基础研究
1.强化计量科技基础。加强我市计量科技基础及其应用领域等方面科技项目研究,进一步加强与华南计量测试中心、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联系和合作,积极参与省计量科技基础研究,重点开展电子电力、先进制造业、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突发事故检测报警、环境和气候监测等领域计量检测技术、方法与应用技术研究。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计量调研,争取制订一批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计量技术规范。积极配合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开展在线检测、动态测试、自动监测等实用型、新型和专用计量测试技术、方法研究。
2.加强对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我市最高计量标准建设的规划和协调力度,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加强对计量标准的复核检查以及审批监管,完善对计量标准的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水平。
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加强计量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加大计量技术机构、高等院校及企业联合攻关力度,开展科研人员技术交流、技术合作或共同开发,努力将计量科研成果转化和有效应用纳入科技评奖范畴,促进计量科研成果转化和有效应用。加强与华南计量测试中心、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计量技术合作,建立技术交流服务平台,加强计量比对,鼓励和引导计量技术机构加强计量技术服务。积极组织或参与国内计量比对,提升计量校准测量能力。
(二)提升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
1.统筹规划全市量传溯源体系建设。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按照市、县两级技术机构“层级分明、错位发展、保障有力”的建设原则,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体,统筹社会计量资源,积极发挥专项计量授权机构、计量校准机构的作用,分层级、分项目、分阶段推进全市量传溯源能力建设,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计量行政监管需求的量传溯源体系。
——市级计量技术机构:加大我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度,加快食品安全、贸易结算、环境监测、医疗卫生、安全防护、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不断填补我市计量标准空白;力争2015-2020年每年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个左右;加大规范建设计量实验室的力度,保证实验室符合标准要求;加强商品量、过度包装、能效标识等方面检测能力建设,满足计量行政监管需求;加强实用型计量技术研究和计量测试工作,提升量传溯源服务能力,服务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以及产业发展。
——县级计量技术机构:立足量大面广、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常规性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以及商品量及其过度包装等检测工作,满足同级计量行政监管需求;加强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计量检定校准能力建设,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城镇化建设、中小微企业等领域。
2.逐步构建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要求,突出“以用为主、开放共享”,进一步推进我市计量标准资源共享和省级标准物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充实我市计量标准和计量科研成果、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等信息,积极开展大型计量科学仪器、设备以及科研数据共享,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至2017年在用计量标准仪器设备基本实现科学化,智能化;至2020年单台套设备原值超10万元的计量标准仪器设备达30台套以上。
3.加强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促进企业完善技术基础和提升产品质量;推动生产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和重点耗能企业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符合要求的计量实验室,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加强对计量检测数据的收集、分析、应用和管理,实现生产过程有效监控。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发挥计量技术机构的专业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计量检测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1.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计量审查和检查,逐步完善行业部门计量监管机制,成立计量审查和检查机构,强化市场计量监管,明确市场主办方对市场计量违法行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二级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加强动态管理,明确使用单位对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简化计量许可审批程序,加强计量器具制造许可监督管理,加大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各类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计量比对,规范检定、校准行为。加强计量监管力量和执法装备配备,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计量执法水平,重点提高对加油机、电子计价秤、出租汽车计价器、汽车衡等利用高科技作弊行为的计量监管和执法查处能力,打击各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建立完善应对计量突发事件的处置机制,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2.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引导经营者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行业、商场超市、医疗机构、眼镜店、道路交通、公共事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逐步形成以经营者负主体责任、行业自律自治、典型示范带动为基础的诚信计量自我约束机制。
3.突出民生计量监管。加强对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计量监管,逐步在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医院、眼镜店、加油站、公路计重收费站等服务领域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结果公示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对集贸市场的衡器和社区、村、乡镇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的强检计量器具和行政执法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定,对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领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逐步实行免费检定;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在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主办单位的集贸市场逐步推行衡器“统一配备、统一检定、统一轮换、统一管理”(“四统一”)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管理,健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机制,对电子秤、地中衡、加油机和定量包装商品等有针对性地开展计量专项整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加强对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强制检定的监管,逐步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能效对标等活动。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用能单位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加强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分析、使用和管理,对各类能源资源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加大能效测试、能效比对工作力度,推动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平衡测试、能源审计等技术服务;开展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和商品包装等计量监督抽查,加大对虚标能效、商品过度包装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5.强化安全计量监管。加强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加大对安全用计量器具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服务平安汕尾建设。加强各相关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强行业部门计量监管,确保安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使用。建立计量预警机制和风险分析机制,制定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逐步建立市实施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计量发展形势,统筹协调全市计量发展的重大行动,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加强对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质量工作考核。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把计量发展规划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意见,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二)抓好计量队伍建设
逐步建立汕尾市计量专家库。将紧缺的高层次计量专业人才列入我市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力争至2017年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科毕业专业相对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占全市在职计量技术机构从业人员的10%以上,至2020年具备中级职称、一级注册计量师及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占全市在职计量技术机构从业人员的20%以上。加强与省级计量主管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联系,选拔年轻的计量技术骨干,参加省级课题项目的研究和实验活动,对计量科技项目给予研究经费以及政策等支持。有针对性地选派计量科技人才到高校培训,着力培养计量高级人才和计量技术专家。加强计量技术人员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加强计量监管人才培养,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三)加强计量文化建设
积极贯彻宣传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和本实施意见;认真办好“5?20”世界计量日活动,加强计量基础知识和计量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营造公平交易、诚信计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计量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保障民生、节能减排、生产安全、国防建设、航空航天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倡导“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和“科学严谨、务实创新、精准公正”的广东计量精神。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益性计量事业发展的投入,确保各级计量技术机构人员经费由财政足额保障,并为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和实验室规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努力实现2015-2020年每年事业发展财政投入不少于150万元,逐年投入金额实现10%的增长。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价格、投资、财政、科技以及人才支持政策。加强对计量重大项目的支持,促进计量科技和重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进一步加大强制检定所需计量标准等计量检定设备投入、不断完善基层计量执法手段,提升计量执法能力和水平。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以及行政执法、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相关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2015年4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