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工业产业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围绕“支持扩产增效、推动智能化改造、推动设备更新、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绿色发展”的思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充分运用先进适用技术,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改产品、改管理等方式,推动企业实行全方位的技术改造。切实增强我市工业企业发展活力和持久竞争力。
二、目标任务
从2015年开始,每年实施重点工业技改项目30个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到2017年,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40%以上,投资结构不断优化,创新能力、装备水平、产出贡献率不断提高,运行质态不断改善,为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三、实施重点
(一)优化升级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海产品深加工、圣诞礼品、五金制品、金银珠宝首饰加工等重要传统产业。以传统产业为依托,鼓励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对现有产品进行改造提升,智能制造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的改造,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推广应用集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的工业机器人装备,普及现代化制造模式。选择当年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重点扶持。着重针对能够对我市工业经济中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其它已具备一定发展基础的产业集群的重点企业,通过实施重点技术改造,加快我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有效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重点突破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依托信利半导体、信利光电、腾讯数码、德昌电子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TFT液晶显示、电子元器件、云计算、通信设备以及软件业等为基础的电子信息产业,巩固和加强液晶显示优势产业,打造全省重要的高端液晶显示生产基地。
(三)以龙头带动为关键,壮大企业规模经济。着力在各个产业中扶持规模大、后劲足、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重点企业,引导社会资源和产业资源向龙头企业聚集,促进中小企业围绕龙头企业进行配套生产,着力打造由核心企业支撑的大而优型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实现主导产业快速可持续发展。同时,要把创新、整合传统产业,发展规模企业作为全市工业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有计划地选择一些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在各产业中牵头组建一两个大型民营企业集团,给予政策、项目、资金、科技扶持,加强技术改造,实现产业升级,使之成为传统产业的“航空母舰”,充分发挥其产业关联度高、资源聚集功能和产业拉动能力强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四)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资源综合利用、人才培训、第三方中介组织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并支持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
(五)以节能减排为目标,促进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产品,特别是在一些高耗能的企业中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逐步减少高耗能、高污染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构建“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低碳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节约型工业体系,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作。要在不同行业,筛选出部分基础条件好、具备形成产业生态链的条件,同时具有一定的区域或行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并且积极性高、组织得力的企业作为试点,重点扶持,优先发展、树立典型,搞好示范,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使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得到全面发展。
四、扶持政策
(一)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全力支持企业向上级申请中央和省技术改造相关各项专项资金。2015年至2017年,市、县两级财政视财力每年适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当地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切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省的事后奖补政策,从2015年起,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在汕尾市内注册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市、县财政通过预算安排,从完工下一年度起连续三年内,按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60%、市级分成部分的50%、县级分成部分的40%给予企业以奖代补的奖励。
(二)引导民间资金投入。按市场化原则,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设立股权基金、产业基金、偿债基金、质押股权收购基金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吸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民间资本参与企业技术改造。
(三)加大用地支持。在省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中统筹安排支持优质技改项目,优先支持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亩以上的优质技改项目。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已有的场地进行技术改造,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增建生产性设施、拆除重建、加层等方式进行改扩建,新增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允许和鼓励企业将老厂区用地纳入“三旧”改造范围,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对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约束性指标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审批、并联审批、及时供地。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成立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经信工作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发改、经信、财政、国土、规划、环保、人社、工商、统计、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组织推进、协调服务和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制订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及其管理办法,做好全市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及组织申报、绩效评价、完工验收等工作。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指导、审核、实施和绩效验收等全过程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产业定位要求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方向。
(二)强化协调服务。市县两级都要建立技术改造项目库,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分析研究、协调会办技术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要强化领导干部服务意识,建立领导干部挂钩服务机制,全力推进重点技改项目的实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前期准备、申报审批、建设推进等各环节所碰到的困难,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各地有关部门要将重点技改项目纳入技术改造项目库,审批绿色通道,享受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积极帮助有条件的企业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的支持。
(三)强化督查督办。按照省要求,要细化分解年度技术改造目标任务。采取季度抽查、每月督查的形式,督促项目建设,及时跟踪掌握项目进展动态,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把技术改造投资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县区政府每季度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技改投资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市技改投资进展情况,形成政府高度重视技改、企业积极实施技改的良好氛围。
六、本实施意见由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限三年。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