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粤府办〔2013〕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6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粤府办〔2013〕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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