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平价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3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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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平价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3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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