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2年,我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手段,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建设幸福汕尾、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在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基础上,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全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夺得全年丰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严格执行粮食储备规定;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坚决执行广东省粮食工作考评办法,有效推动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根据《汕尾市粮食工作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农业局等六个部门对各县(市、区)2012年粮食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均完成了市下达的粮食工作考评指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市城区等6个县(市、区)为“汕尾市2012年粮食工作达标单位”称号,海丰县、陆丰市各发给奖金3万元,市城区、陆河县各发给奖金2万元,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各发给奖金1万元。
我市人多地少,粮食供需缺口大,稳粮保供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希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再接再厉,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粮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抓好粮食工作,落实有效措施,确保2013年粮食考评按要求达标,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