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3年汕尾市区春节环境整治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
2013年汕尾市区春节环境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以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2013年春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2013年汕尾市区春节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邹 广(市政府)
副组长:蔡东升(市政府、市城乡规划局)、彭超翔(市城管局)、刘闪星(城区政府)
成 员:易祖栋(市委宣传部)、吴雨润(市公安局)、赵小川(市财政局)、陈辉南(市住建局)、蔡振荣(市环保局)、陈建生(市工商局)、邓务容(市城管局)、刘 陆(市公路局)、蔡珠文(市园林局)、林维克(市交警支队)、李振坚(城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由彭超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振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公共交通秩序整治
1. 打击取缔各种无牌无证机动车辆,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市区良好交通秩序;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和加强临时车辆规范管理;加强对高峰时段的交通瓶颈路段进行疏导和分流;更新改造市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各主要路口交通违法抓拍设备、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护栏等安全设施,翻新增补主次干道路面标线、标识等。
2. 整顿出租小汽车、公共汽车营运秩序,打击“蓝牌车”非法营运行为;整治美侨电器商场、市财政局周边、信利广场周边等地的违章出租车候客点。
3. 打击取缔无牌无证非法营运三轮车辆,规范市区营运三轮车经营秩序。
此项工作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城区政府配合。
(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1. 及时清理市区主次干道路面、边沟、人行道、下水口、绿化带,以及沿品清湖面的垃圾、杂物;清理市区住宅小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的卫生死角。
2. 加强垃圾转运站、垃圾场的改造建设,清理站场周边环境卫生,消除异味,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填埋处理;在市区主干道及公共场所合理设置美观耐用的果皮箱。
3. 整治市区运输散装货物、建筑余泥不作密封、包扎、盖顶,造成泄漏污染的各种运输车辆。
4. 组织实施“门前三包”制度,督促各单位、沿街营业门店、居民住宅以及市场摊点,搞好卫生责任区内的清扫和保洁。
5. 整治城市牛皮癣、小广告、乱涂鸦、乱张贴行为;组织对受污染的建筑物、市政设施、公共围墙等进行清洗、粉刷。
6. 洗车行业整治。整治临街汽车美容维护店、摩托车修配店,督促其进店经营,严禁店外洗车、修车、乱排污水,损坏污染人行道,尤其是汕尾大道、滨海大道、香洲路、通航路的洗车场。
此项工作由城区政府牵头,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园林局、城区环卫局配合。
(三)违章占道经营整治
1. 清理取缔海滨大道、滨湖大道违章设置破坏绿化、影响环境的夜市冷饮档、烧烤档及自行车租赁点。
2. 清理整顿市区沿街商户各种违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占道摆放商品行为;整顿乱摆乱卖的流动摊档、小商贩;清理整顿市区各农贸市场周边占路为市和马路市场现象。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队、城区政府配合。
(四)市政公共设施整治
1. 对市区各主次干道路面进行全面普查,及时对路面坑洼不平、裂缝断层、管道井盖缺失、人行道彩砖、石板破损、休闲石椅等等进行维护、修补或更新。
2. 加强对道路挖掘、埋设管网的审批和管理。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配合。
(五)在建工地楼盘整治
1. 加强对市区在建工地、楼盘的管理,设置工地运输车辆清洗区,杜绝违章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现象,沙石运载车辆必须按要求进行密封和保护。
2. 加快处置市区所有“烂尾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拍卖、盘活、拆除或采取临时外观美化措施等。
此项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城区政府、市城管局配合。
(六)户外广告设置整治
1. 清理取缔市区各主次干道乱拉乱挂的布标横幅、沿街商户乱摆乱放的招牌灯箱,以及各种违章设置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设施。
2. 加强对大型T型立柱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市园林局配合。
(七)运输行业整治
货运站场整治。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运输危险物品及假冒伪劣商品的货运站场;规范货运车辆秩序,禁止各种大型货车在市区内乱停放、装卸货物。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城区政府配合。
(八)美化绿化亮化整治
1. 组织对沿街建筑物立面外墙进行“穿衣戴帽”、督促各业主或单位对陈旧、破损的通讯、供电设施、路牌、候车亭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的更新维护,确保城市整体形象整洁美观。
2. 及时对各重点路段以及公园景区的绿化树木、行道树进行补植、种植、修剪,清除杂草和绿化带内杂物垃圾;对凤山公园、奎山公园、玉台山公园、罗马广场、大圆盘的园林、喷泉设施等进行维护;查处破坏园林绿化设施的行为。
3. 市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宾馆、酒楼、商铺等要搞好亮化,霓虹灯饰等要完整亮丽;市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所有路灯和照明设施要确保运转正常。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城区政府、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园林局配合。
(九)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大力宣传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的意义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城市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号召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整治活动。新闻单位要对整治活动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营造“汕尾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城管局、城区政府、汕尾日报社、汕尾广播电视台配合。
三、检查落实
市政府将适时派出检查组,不定期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