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尾市开展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汕尾市开展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以下简称“创园”)各项工作,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市容环境,确保顺利通过省园林城市考核验收,根据市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憩现代化滨海新城为目标,按照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为契机,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绿化水平等,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绿意盎然的市容环境,促使我市城市容貌明显改观,使市民感受到“创园”带来的变化,“创园”成果惠及市民,确保实现“创园”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邹 广(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蔡东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长),彭超翔(市城管局长),吴雨润(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振坚(市城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林少杰(市城管局副局长)、邓务容(市城管局副局长)、黄峰勇(市工商局副局长)、蔡珠文(市园林局长)、林维克(市交警支队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彭超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少杰、邓务容同志任副主任,地点设在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包括:余经望(市城管局法制科长)、刘德华(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张晓斌(市城管局公用事业科负责人)、杨世海(市城管局城管科负责人)、苏长渠(市城管监察大队负责人)、张新运(市路灯所所长)、林政锦(市三轮车服务中心主任)、蔡位群(城区环卫局长)。
四、整治范围
西至长沙湾高速公路出口、北至埔边高速公路出口、东至汕遮公路城区段所有主次干道。重点是“创园”迎检路线(市政线):埔边高速公路出口 —— 巴黎半岛酒店—— 汕尾大道 —— 汕遮公路 —— 汕可公路 —— 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 工业大道 —— 供水总公司 —— 东区污水处理厂 —— 汕尾碧桂园 —— 金湖路 —— 湖滨大道 —— 海滨大道 —— 汕尾大道 —— 通航路西区污水处理厂 —— 巴黎半岛酒店。
五、整治内容
整治内容主要有八项,分别是:整治违章占道经营、清理城市户外广告、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市政公共设施维修、城市照明景观改造、园林绿化建设、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六、整治时间
综合整治活动时间从5月21日至9月30日,分为两部分:
一是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局等部门配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包括整治三轮车和占道经营),于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每月安排8天(6个工作日、2个休息日)为集中整治行动日。
二是由市城管局牵头,公安、工商、城区等部门配合,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每月安排4天进行综合整治。
七、工作措施
(一)部门联动,加大整治力度
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区政府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大力查处非法三轮车和整治违章占道经营,要依靠有力的执法保障,打击一批钉子户、顽固户,树立执法权威,进一步规范市区城市管理秩序。
(二)明确职责,落实各项任务
此次综合整治活动共有八大方面内容,分别由各责任领导牵头负责,其中:市城管局彭超翔局长负责组织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市城管局林少杰副局长负责市政设施维修、城市照明景观改造;市城管局邓务容副局长负责整治违章占道经营、清理城市户外广告、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市园林局蔡珠文局长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市城区政府李振坚副区长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各责任领导要明确职责,加强领导,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合理安排,突出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活动时间长、任务重,特别是一线队员面临着任务密集、连续作战的状况,因此,必须合理安排人员,整治活动要有主有次,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落实硬指标、硬任务。
八、工作安排
(一)整治违章占道经营
1. 清理取缔海滨大道、滨湖大道违章设置破坏绿化、影响环境的夜市冷饮档、烧烤档。此项活动为期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调查摸底(5月1日至5月20日):主要是做好整治行动前的宣传工作和调查摸底工作,发出自行整改通知书。第二阶段集中整治(5月21日至5月31日),市城管监察大队安排22人、市园林局监察队安排2人、市三轮车服务中心安排2人,集中力量对违章经营摊档进行清理整顿。同时清理乱拉挂的电线、彩灯,乱摆放的广告灯箱,以及白天乱堆放的桌椅等。第三阶段巩固维护(6月1日至11月1日):以市城管监察大队东片管理中队为主,保持每晚不间断巡查监管,发现违章及时查处,控制苗头,遏制反弹,巩固整治成果。此项工作由市城管监察大队负责。
2. 清理整顿市区沿街商户各种违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占道摆放商品行为;整顿乱摆乱卖的流动摊档、小商贩。整治违章占道经营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方式,主要整治路段包括:汕尾大道、通港路、文明路、城南路、二马路,以及“创园”检查路线等。同时,市城管监察大队要创新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加强对市区各主次干道的巡查管理。此项工作由市城管监察大队负责。
3. 全面清理市区各大酒店、商场临时占道停车审批情况和收费情况,并登记造册。此项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报市城管局城管科,由市城管监察大队负责。
(二)清理城市户外广告
1. 全面清理市区各种未经批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清理乱拉乱挂的布标横幅、乱摆乱放的广告灯箱,强制拆除各种违章设置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设施。具体安排如下:
市城管局城管科:负责清理市区大型立柱广告、交通标识广告、大型建筑物立面广告、公共场所大型广告牌等,并负责户外广告整治活动的协调组织。
市园林局:负责清理公园、城市绿化带内的各种广告设施。
市城管监察大队:负责清理市区道路沿街各种布标横幅、广告灯箱等违章设置广告设施,配合局城管科其他工作。
市路灯所:负责清理所有路灯广告,按各路段、发布内容、发布业主分类,并提供广告经营协议。
各责任单位必须于6月20日完成清理工作,并登记造册报市城管局城管科汇总,清理内容包括:是否经城管、工商、规划许可,经营起止年限,业主单位,经营公司,收费情况等。
凡未经市城管局审批许可、且未按要求补办手续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坚决予以强制拆除。此项工作6月20日前完成清理,6月30日前制定方案,7月份起实施强制拆除,由市城管局城管科负责。
2. 整治城市牛皮癣、非法办证小广告、乱涂鸦、乱张贴行为;组织对受污染的建筑物、市政设施、公共围墙等进行清洗、粉刷。此项工作于9月下旬完成,由市城管局城管科负责。
(三)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
1. 联合市公安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在市公安局统一行动日期间,市城管局安排8人、市园林局安排4人、市城管监察大队安排22人、市路灯所安排4人、市三轮车服务中心安排12人,共50人,分为10个组参与其中10个责任路段的整治,分别是:第一责任路段:市汽运总站路口至大圆盘、红海中路、康平路;第二责任路段:工业大道、香洲路、腾飞路、红海东路、金湖路;第三责任路段:汕尾大道金叶路口至罗马广场;第四责任路段(通港路),第五责任路段(城南路、公园路);第六责任路段(文明路);第七责任路段(通航路);第八责任路段(二马路、三马路);第九责任路段:海滨大道、湖滨大道、五马路;第十责任路段(香洲路、香城路)。每个组指定一名组长带队,行动期间所查扣的非法机动三轮车全部现场交由市公安局人员处置。(此项工作以市公安局时间安排为准,由市城管局城管科负责)
2. 取缔非法组装三轮车窝点。拟在每月8个统一行动日中,安排4个下午,市城管局安排30人,市工商局安排20人,市公安局安排10人,联合开展打击取缔市区非法拼装三轮车窝点行动,市三轮车服务中心尽快对市区各窝点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造册,并提出行动方案。此项工作于8月底完成,由市城管局邓务容副局长牵头协调,市城管监察大队、市三轮车服务中心负责。
3. 加强日常管理。除参与集中时间统一行动外,市三轮车服务中心必须加大日常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所查扣非法机动三轮车一律由市公安局处置。此项工作由市三轮车服务中心负责。
(四)市政公共设施维修
1. 以“创园”标准,抓紧落实好“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城市容貌评价值、城市道路完好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5项“创园”指标任务,具体工作包括:对市区室外公共停车场绿化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组织专家人员对市区城市容貌进行初评,对市区城市道路路面进行维修,对市区新、旧奎山桥、下洋桥进行检测维修,对市区主要道路人行道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进行维修等。此项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由市城管局公用事业科负责。
2. 加强对市区在建工地、楼盘的管理,对所有经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审批许可临时占道的工地楼盘进行清理登记造册。此项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由市城管局公用事业科负责。
3. 加强对市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的清疏,加强对管道井盖的维护,确保汛期不出现道路浸水现象。此项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由市城管局公用事业科负责。
(五)城市照明景观改造
1. 加强市城区城市照明设施的巡查维护,确保主要路段亮灯率100%;
2. 对汕尾大道路灯进行升级改造,安装美观大方的景观灯;
3. 打击偷盗城市照明设施违法行为。
以上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由市路灯所负责。
(六)园林绿化建设
根据省“创园”工作专家考察组的反馈意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 开展增绿行动,落实绿化工程项目。一是景观改造提升项目,主要包括城市出入口、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的绿化景观提升,街头绿地绿化提升,城市内街内巷绿化提升,公园景观提升;二是新建绿化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公园绿地、带状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同时动员市直和区直机关、企业单位、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拆围透绿、认种认养等“创园”利民工作。
2. 尽快完成卫星遥感测试鉴定工作。借助GIS卫星遥感技术核查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等主要绿化指标,确保指标的准确性、科学性,扎实推进城市增绿工程建设。
3. 以“扫黄、拆违、遮丑、增绿、添彩”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
4. 加大绿化养护管理。制定树木的修剪及除草、施肥等工作安排。
5. 乡土树种突出特色。以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为根本,优先选择粗放式管养品种、乡土树种、乡土花灌地被、经济型乔木美化城市,突出本市绿化景观特色。
以上工作于9月份完成,由市“创园”办负责。
(七)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1. 及时清理市区主次干道路面、边沟、人行道、下水口、绿化带和沿品清湖面的垃圾、杂物;清理市区住宅小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的卫生死角。
2. 加强垃圾转运站、垃圾场的改造建设,清理站场周边环境卫生,消除异味,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填埋处理;在市区主干道及公共场所合理设置美观耐用的果皮箱。
3. 整治市区运输散装货物和建筑余泥不作密封、包扎、盖顶,造成泄漏污染的各种运输车辆。
4. 组织实施“门前三包”制度,督促各单位、沿街营业门店、居民住宅以及市场摊点搞好卫生责任区内的清扫和保洁。
以上工作于9月份完成,由市城区政府负责。
(八)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市城管局每月安排4天时间,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城区政府及其各街道办、村(居)委会等部门开展以整治户外广告和违章占道经营为主的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此项工作于8月份完成,由市城管局彭超翔局长牵头,市城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配合。
九、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至6月11日)
制订“创园”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动员方案,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加强整治活动的宣传、引导,发布整治通告等。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2日至9月21日)
要对“创园”工作的指标任务、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长期违章、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进行集中整治,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力求做到攻坚一次,解决一批,巩固一片。
(三)日常维护阶段(9月22日至9月30日)
通过集中突击整治,迅速提升市区市容市貌养护标准,各单位要在新的基础上,着眼于巩固提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确保市容市貌的整洁靓丽,迎接“创园”验收检查。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创建省园林城市是今年我市重点工作,也是改善我市城市形象的一次良好契机,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要敢于担当,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树立大局意识,做到分工不分家,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整治行动一定要依法依规进行,做到文明执法,既要对影响恶劣的违章行为进行坚决取缔,又要对一般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和规范管理。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惩处,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整治工作的进展,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城市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积极参与整治活动,营造“汕尾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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