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汕尾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1-2015年)
为推动新时期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和科普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国办发〔2011〕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粤府办〔2011〕88号),结合汕尾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汕尾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前言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以来,我市紧紧围绕该实施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针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措施稳步推进,带动了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资源逐步丰富、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显著增强,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联合协作工作机制的建立,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水平与其他兄弟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公民科学素质和科普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科学跨越发展的需要。各县(市、区)、各领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覆盖面还不广。科普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完善,科普人才队伍有待发展,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的强力攻坚期,是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快速跃升期,是全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城市综合实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化滨海新城,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本实施方案提出我市“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分工、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关注民生、服务基层,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加强领导、开拓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城市自主创新能力,为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幸福汕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全面推进,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4%;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体系健全,城乡科普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工作环境优化,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日益完善。
——科学发展观在全市得到贯彻和树立。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全市节能环保意识、公共安全观念、健康生活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发展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覆盖各领域,主要科普资源实现共建共享,各类传媒科普品牌栏目更多,城乡科普基础设施发展更均衡,科普人才队伍结构更合理。
——科普保障体系完善。人均科普经费水平随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不断提高。科普财政优惠政策配套到位,政府财政对科普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大,社会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环境明显改善。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社会化大科普格局基本形成。《科普法》、《科学素质纲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科普示范在各层次推进。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日渐完善。科普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科普文化产业得到发展,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基本建立。动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显著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事业结合更为紧密,联合协作机制更为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四、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
根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十二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提高未成年人科学认知水平,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建立素质教育与科普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质量,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的成果,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开展校外、课外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措施:
——全面推进学校科学教育。发展幼儿园科学启蒙教育,将科学启蒙教育融入幼儿园日常教学活动。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根据科学课程标准,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并加强监督指导;提高科学课程和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教学质量;扩大科学教育方法创新与实验,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其科学素质。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开设通用技术课程,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职业教育改革,面向农村中学生开展立足于工作和生活的职业指导教育。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和谐校园、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科技创新教育示范学校)、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活动过程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普及活动以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组织学校积极参与科技进步月、科技活动周、科普日活动,定期开展学校科技节等常规教育活动;鼓励学生阅读科普读物。
——开展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青少年社会科学实践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等活动,组织专家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继续每年举办一届市、县两级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着力提高大赛质量和组织水平。继续每年组织代表团参加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
——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完善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机制。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
——为未成年人科学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家长为未成年人科学探究、科学学习提供条件,推广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家长会、家校联席会议、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全方位、系统性、可操作的培训和咨询,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重视媒体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影响,面向未成年人加大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为未成年人科学教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发挥科普专家学者的优势,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提高未成年人的社会科学素质,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思想道德水平提升、实现有效教育提供智力支持,为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服务。
分工: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妇联、市科协。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建立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面向农民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能力。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妇女科学文化素质。
措施:
——落实《汕尾市“十二五”期间基层干部和农村党员、实用技术人员科技素质培训实施意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基层科技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率达90%,每人至少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培育150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培训新型农民5万人次。利用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活动室(村文化活动室)等基层科普设施面向农民开展科学素质教育。
——实施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根据城市化进程,开展郊区县失地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帮助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总结推广科技入户、科普大集、科普惠农服务站经验,建立科技专家“常下乡,常在乡,常驻乡”的长效机制。实施千会服务千村科普行动,开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宣传。开展送科普到农村活动,把法律知识、政策规章、医疗卫生等社科知识送到农村,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氛围。开展“汕尾市青年志愿服务队”活动。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推进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组织参与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以及科普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先进经验。至少创建省级以上科普示范县(市、区)1个。
——建立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乡镇企业等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建立由各级科协、村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组成的农村科普服务体系。新建省市级科普惠农服务站不少于10个,培育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不少于15个,创办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现代农业园不少于10个。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大力争取国家、省的奖补资金加强我市农村科普服务网络建设。
——加强农村妇女就业培训。对5万农村妇女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使其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每年组织100名农村妇女结对科技服务、指导性活动。面向5万妇女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政策、典型宣传,带动500名城乡妇女创业。
分工: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市科协。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建立面向城镇劳动者的公共科普服务体系,面向城镇劳动者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提高综合素质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措施:
——发展城镇劳动者科学教育,建立由社区教育、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属的各类培训机构组成的城镇劳动者科学教育培训体系。
——建立城镇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科学教育制度。将科学素质纳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教育机构教育培训内容和职业标准,并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用人单位要建立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针对不同群体就业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加强对在岗职工、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青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
——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开展送科技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开展科普宣传。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着力加强对务工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组织开展职工读书活动,帮助职工树立学习理念。
分工: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经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能力;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措施:
——发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作用,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市委党校以及市、县(市、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建立和完善科学教育课程体系。抓好区县党政分管领导、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各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科学教育培训。
——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和培训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应将科学发展观、创新型城市建设等纳入理论学习内容。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培训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
——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工作评价中科学素质标准。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完善公务员学分制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
——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科学素质竞赛、主题宣传。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观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推动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创办科学素质的专题、专版、专栏。
——根据全市当年工作重点及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国内外专家学者,定期举办针对市、县(市、区)相关领导干部的专题学术辅导报告会,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会科学素质和科学管理能力。
分工: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经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拓展和发挥社区科普设施功能,面向社区居民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升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措施: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医疗咨询等活动。建立社区心理疏导和心理保健服务体系,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多样化的社区科普活动,为居民营造健康舒心的生活环境。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等宣传和教育活动,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提升自身素质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提升社区科普能力。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和发挥社区科普宣传教育功能。推进社区科普信息化建设。健全科普协会,社区科普小组等组织。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力争创建省级科普示范社区5个以上。
——构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整合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科普服务;鼓励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参与社区的科普活动。
——加强社区安全教育,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及紧急避险能力。落实社区安全制度,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将社区安全建设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进来,广泛开展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妇联。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培养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教师队伍。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因地制宜,编印科学教育培训教材和样本课程教材。
措施:
——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合理选拔从事科学教育专门人才。建立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培训机制。在职教师的培训和进修中,增加科学教育的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巩固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模式。加强对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与项目培训。
——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编印科学教育教材;联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
——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引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促进教学方法手段的变革,增强教育教学效果。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提高培训效果。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条件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网点建设。以项目研究方式培养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和探究意识,提高其创新实践能力。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科技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职业技术学校等公共机构和设施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分工: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
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建共享工程
任务:
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建立共享交流平台,集成科普资源及信息,为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促进科普资源开发、服务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措施:
——根据科普资源开发的相关标准规范,制订选题规划,指导汕尾市科普资源开发,并对汕尾市各类科普资源进行普查。
——鼓励各类科技、教育资源有效转化为科普资源。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扩大科研成果对社会的影响。鼓励和支持高校利用教育资源开展科普宣传。
——实施文化精品工程,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开展汕尾市科普作品的评选活动。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发挥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的创作纳入其业绩考核范围。参与和组织科普产品展览,向社会推介科普创作成果。加强地区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优秀科普产品,探索先进科普创作理念和方法,提高我市科普创作整体水平。
——建立市科普资源及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加强科普资源监测评估,推进科普资源信息化,以汕尾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为共享交流平台,整合全市优质科普资源向社会提供科普服务。
——加强科普展览、教育、活动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开展科技馆进基层活动,利用科普大篷车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区县科普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交流。开展简便易行、具有特色的科普展览和科普活动,增加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和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的科普内容。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
——加强机关、社区、农村、学校、街道、企业等科普宣传栏和流动展板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学会与协会的作用,制作宣传挂图,把最新的理论成果、大众需要的社会科学知识有效推广普及到社会各个领域。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推进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工程建设。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措施:
——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不少于8%;出版单位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不少于7%,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不少于1个。推动各类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和制作。实施科普惠民工程,建立覆盖城乡的科普产品分发系统和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建立媒体科学素质培训机制,有计划的开展大众传媒从业者科学素质培训,增强其在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中的主动性与责任感,增强其坚持科学态度、自觉抵制伪科学、反科学的意识。定期举办科技专家与媒体面对面交流活动,提高媒体从业者科学引导公众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栏目和节目。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鼓励、支持“科普大篷车”等电台、电视台科普节目办成精品栏目。
分工: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任务:
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提高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加强基层科普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建立科普基础设施长效发展的保障体系。
措施: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宏观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及社区建设规划。均衡发展县(市、区)科普场馆,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根据科普设施的建设标准、认定办法、管理条例,开展科普基础设施监测评估。根据《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对市科技馆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发展科技馆事业。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主题、专题及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场馆。力争2015年前有1个以上县(市、区)立项建设科技场馆。加强对市科技馆运行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市科技馆的科普功能作用,大力开展具有前沿性和影响力的科普示范活动。
——推动特色科技类博物馆建设。鼓励、推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一批专业(特色)或产业科技类场馆。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重大工程项目或企业闲置、淘汰的生产设施,建设工业科技类场馆。鼓励特色科技类场馆开发科普信息资源库,参与汕尾科普资源共建共享。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大专院校、企业、政府部门、人民团体所属实验基地、活动中心、教育基地等场所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科普基地,组织评选市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推动公共场馆、科技文化中心、科技馆以及其他科普教育基地向全社会免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积极推进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建设,使科普基地延伸到图书馆、学校、纪念馆、公园等领域。
——依托基层公共社会设施发展基层科普设施。结合科普惠民工程,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强街道(镇)、社区(行政村)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建设,不断拓展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措施:
——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系列政策,制订实施汕尾市科普人才发展计划。
——健全农村实用科普人才队伍。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农村科普员队伍,组建汕尾市农村科普讲师团。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村教育培训机构,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农村科普员队伍科普服务能力。
——提高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素质。依托大专院校、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等,培养社区科普人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完善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鼓励学校、学会、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事业单位和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发展各专业学科学(协)会建设。参照省政府每年拨款支持省级学(协)会开展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的做法,市、县(市、区)财政预算一定的经费支持本级学(协)会开展科普学术交流活动,为学(协)会建设注入活力。利用企业科协、职工技协、大专院校、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促进各专业学科学(协)会与公民素质建设互相促进,培养和造就各行业实用科技人才。
——充实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中小学校、科普场馆等建立专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鼓励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发展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讲师团等组织,建立覆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各专业领域的专家讲师团。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吸引老科技工作者、大专院校师生、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组织科普志愿者参与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开展优秀科普工作者、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推进科普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加快优秀科普人才培养。与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科技传播和相关专业培训,跨学科培养一批创新型科普人才。鼓励和支持科技专家积极投入科普创作、科普产品的研发与设计。依托有条件的科技团体、大专院校、科普场馆、传媒机构,建设科普创作与设计培训和实践基地。发挥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媒体、科技团体的作用,在实践中培养一批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人才。结合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培养一批策划、设计、制作、传播能力强的科普传媒人才。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五、组织实施与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完善组织领导体制。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加强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推动部门联合协作。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本级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各地实际,负责领导本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在各成员单位规划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发挥社会各界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进一步关心、支持和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突出重大社会科技问题科普宣传,要将有关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科普工作纳入政府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媒体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
——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监测评估,定期开展汕尾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考核机制,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机关和基层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定期对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二)政策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根据科普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种政策规定。推动对县(市、区)、相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研究制定激励政策,表彰奖励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其优势和作用,不断壮大科学素质工作队伍。鼓励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素质工作,将科普成果作为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工作业绩考核依据,并落实科普系列职称评定有关政策,定期组织科普职称评定。
(三)经费保障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市、县(市、区)政府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人均科普经费不低于科技考核标准。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
——落实各相关部门实施经费。市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政府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各类社会机构、各类企业、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11年—2012年初,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中11项重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12—2014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总结评估。2015年,组织对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情况督查,并接受省的工作督查。对“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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