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提升全市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各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向全市通报各县(市、区)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市政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督导组将定期组织检查督促。
附件:1. 2012年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表;
2. 2012年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时间进度任务表。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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