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度全市各地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2010年,全市认真积极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市、县、镇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部经批准实施。新一轮规划修编,我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至2020年为554平方公里,比上一轮规划增加106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比上一轮规划核减61.76平方公里(9.2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比上一轮规划核减80.61平方公里(12.09万亩),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拓展了较大的用地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的压力。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10年末全市耕地面积160.31万亩,基本农田面积137.88万亩,均高于《汕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2010年耕地保有量151.51万亩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面积131.66万亩的目标任务。2010年,全市加大力度,加大投入,新设立基本农田标志牌。据统计,全市新设立基本农田标志牌近400块,投入设立基本农田标志牌专项资金450万元。其中:市城区新设立标志牌6块,投入资金5万元;陆丰市新设立标志牌46块,投入专项资金50万元;海丰县新设立标志牌250块,投入专项资金260万元;陆河县、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星都开发区资金尚未到位,没有新设立标志牌。标志牌的新设立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较好地遏制乱占耕地的违法行为。2010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1845亩,全市实际使用1539.21亩,未突破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计划;省下达补充耕地任务6000亩,全市实际补充耕地8795.25亩,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全市完成“三旧”改造总面积909.4亩。
二、201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工作存在问题
2010年度,全市各地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未建立,部分地区基层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二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和群众科学发展理念不强,片面追求眼前利益,忽视耕地资源保护;三是个别地区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仍较突出。
希望全市各地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再上新水平。以全省耕地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考核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原因,查找不足,采取有力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三旧”改造,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为我市“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做出新贡献,力争各项工作在2011年取得好成绩。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国土 耕地保护△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