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新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
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2010〕4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1年8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和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切实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各级政府及所属各部门要主动参与软件正版化工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落实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版权部门要宣传依法使用正版软件的重要性,会同财政和经济信息化部门加强对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管和检查;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计算机预装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督促软件供应商完善售后服务,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财政部门要严格加强对各单位新购正版通用软件预算审核工作,切实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工商部门要根据职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管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和工作整体部署情况
各部门要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并将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逐级落实。请各单位于2011年7月20日前将“单位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报送到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
(二)软件采购、经费保障及资产管理情况
1. 梳理软件使用需求。参照单位人员情况(总人数、实际人数、使用计算机人数)、计算机数量、已使用正版软件和未授权软件的数量、品种的数据,对软件使用需求的统计情况。
2. 软件采购工作安排。各地、各部门加强对软件采购工作领导,对需要购置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正版通用软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情况。
3. 软件资产管理情况。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制订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好用好自己使用的软件资产,不随意下载、安装、更换软件。
四、完成时间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检查和整改工作要在2011年8月中旬前完成。各地、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请于2011年8月底前送市文广新局,以便汇总后报省。
五、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整改阶段。各地、各部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立即根据检查内容的要求,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核对,并逐一登记备案,填报《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市直机关)》(附件2)和《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县(市、区)政府机关〕》(附件3)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送市文广新局。
(二)督促整改阶段。市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确实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抽查检查阶段。根据各地、各部门上报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市文广新局会同财政、经济信息、工商、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抽查。听取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软件授权协议、合同文本等资料,现场抽查部分单位或部门的软件使用情况。
(四)年度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应建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将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市文广新局。
联系人:黄洋界
电 话:3213268 13318672033
传 真:3213296
邮 箱:1654104978 @ qq . com
附件:1. 单位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员信息表(略)
2. 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市直机关)(略)
3. 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县(市、区)政府机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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