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汕尾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2011年汕尾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汕尾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幸福汕尾、和谐汕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完成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运行前准备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运行前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1〕45号)精神,加强各地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提升政务信息的开发利用,更好满足公众需求;省政府办公厅拟于近期开通运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全省分三批,我市安排在第三批,为确保目录系统顺利运行,必须于5月31日前完成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运行前准备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市相关部门配合。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明确责任,健全机制,进一步做好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市有关单位配合。
(三)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各地各部门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指导、督促其依法、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和其他相关基础工作。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
(四)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扩宽公民申请渠道,节约公民申请成本;指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准备及时。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汕尾日报社(市党政信息网站)配合。
二、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政府信息。督促市直部门将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申请表格获取方式、咨询投诉电话等有关信息及时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审批”,保障群众
的知情权、监督权。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市经信局配合。
(六)公开行政执法职权政府信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公开的长效机制,依法核准和公告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发生变化时及时予以公告。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局负责。
(七)公布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政府信息。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7〕76号),督促市直各单位制定并公布反映各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强化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过程的刚性制约和监控。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局负责。
三、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政府信息公开
(八)公布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09〕4号)的要求,指导、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群众知情办事。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水平
(九)有效发挥《汕尾市人民政府公报》的作用。深入基层调研发行、使用情况,根据实际调整赠阅结构,优化赠阅范围,重点向基层、向行政相对人倾斜,扩大覆盖面,提高利用率,进一步发挥其作为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定发布载体的作用。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市法制局配合。
(十)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构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进一步整合各地各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实现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应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受理相关举报、投诉,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整合市直部门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实现办事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不断增强栏目的互动性,推动政府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好地倾听百姓声音、接受群众监督;围绕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开展在线访谈,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省政府门户网站介绍本部门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措施及进展情况,回答网民提问,促进工作落实;强化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功能,加强日常新闻信息动态发布,定期策划组织重大专题宣传栏目。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汕尾日报社(市党政信息网站)及市有关单位配合。
(十一)加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学习兄弟市的先进经验,深入各地各部门调研,研究制定指导性文件,逐步解决制约行政服务中心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各地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建好、管好、用好、再上新水平。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市监察局配合。
(十二)加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建设,进一步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指导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公共查阅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不断提高档案资料信息上网效率和检索利用水平,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此项工作由市档案局(馆)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
(十三)检查年度报告公布工作。检查各地各部门公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情况,及时通报存在问题,促进年度报告公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
(十四)检查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工作。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情况,督促其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办第93号)有关要求,统一在规范载体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和查询平台。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局负责,市有关单位配合。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十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举办全市专题培训班,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相关方面的领导、专家授课,提高各地各部门的业务水平。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市有关单位配合。
(十六)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督导。密切与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机构的联系,加大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积极上报。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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