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的工作部署,为提升全市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现将2011年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各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向全市通报各县(市、区)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市政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督导组将定期组织检查督促。
附件:1. 2011年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表(略);
2. 2011年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时间进度任务表(略);
3. 2011年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明细表(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通信 设施 任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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