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广东年鉴·2011》“汕尾市”部分的组稿编纂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广东年鉴》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主管的地方综合性年鉴,是权威、全面、公开出版发行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落实人员,落实责任,保质按时完成《广东年鉴·2011》“汕尾市”部分的组稿编纂工作。请各地将分管领导及撰写人员名单于2月25日前报市地方志办公室。
二、组稿要求
2010年,我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高度关注民生促社会和谐,成功举办了第十四届亚洲帆船锦标赛、第十六届亚运会帆船赛和第七届世界惠州同乡恳亲大会暨经贸洽谈会。这一年,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认真贯彻汪洋书记对汕尾“快马加鞭、乘势而上,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广东年鉴·2011》“汕尾市”的编纂要在保持基本资料连续反映的同时,突出这些重点,按照年鉴写作规范全面反映汕尾市各地、各行业2010年的新变化、新进度与新问题。
(一)“县(市、区)概况”篇中,条目的编写应包括该县(市、区)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历史沿革、建置时间、管辖范围、人文特点、重点基础设施、主要产业和旅游景点等内容,“概况”后的专题性条目,要立足2010年的中心工作,从各自特点出发,突出个性,反映亮点,避免面面俱到和相互雷同。
(二)市相关单位应依实填写“汕尾市2010年国民经济发展情况”表和“汕尾市2009~2010年基本情况简表”。
(三)认真组织图片征集。各县(市、区)需上报图片数量为:市直10张,市城区6张,陆丰市8张,海丰县8张,陆河县6张,红海湾6张,华侨管理区3张。图片要求主题鲜明,构图新颖,具有新闻性、艺术性和史料性,规格为5~8寸,像素不低于800万。图片经市地方志办公室从中筛选后报省。图片要配有说明文字和拍摄时间、地点等要素,同时提供单位名称或作者姓名。
三、交稿要求
(一)报送文稿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录入文稿及图片的光盘(软盘),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二)相关单位请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文稿(含表格)及图片资料报送汕尾市地方志办公室。地址:汕尾市政府办公大楼421室,联系人:张创森,联系电话:0660-3377748、0660-3396960(传真),E-mail地址:631309074@qq.com。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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