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19〕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鉴于组成单位及组成人员因机构改革发生了变动,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我市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汕尾市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林少文(市政府)
常务副主任:王晓东(市政府)
副 主 任:郑伟中(市生态环境局)
成 员:郑永城(海丰县人民政府)、王剑(市委宣传部)、林海南(市委外办)、吕辉模(市发改局)、林小平(市教育局)、刘德建(市科技局)、曾松泉(市公安局)、叶其灯(市财政局)、蔡时华(市生态环境局)、王雄(市交通运输局)、骆志雄(市水务局)、黄义孝(市农业农村局)、陈永旭(市商务局)、田得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许晓文(市卫生健康局)、陈炳玄(市应急管理局)、彭建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周金城(市港澳事务局)、王少锋(汕尾海关)、肖瑾(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周武(市气象局)、吴跃辉(汕尾海事局)、薛亮(汕尾军分区)、邓雄伟(武警汕尾支队)、江涛斌(汕尾供电局)、陈小强(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郑伟中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生态环境局抽调人员组成。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