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函〔2019〕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9年1月10日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李永坚同志为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志和同志为汕尾市教育局局长;
蔡振荣同志为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詹文杰同志为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许昌林同志为汕尾市司法局局长;
郑伟中同志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若昊同志为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宝俊同志为汕尾市水务局局长;
高火君同志为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端仪同志为汕尾市商务局局长;
蔡东升同志为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叶佐义同志为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彭超翔同志为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剑锋同志为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文炯同志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城鑫同志为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马友明同志为汕尾市信访局局长;
杨师访同志为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王锭波同志为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罗炳新同志为汕尾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免去:
李剑锋同志的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罗炳新同志的汕尾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庄建华同志的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罗少航同志的汕尾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叶汉汆同志的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吴国华同志的汕尾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