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的领导和协调,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2〕26号),市政府决定建立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召集人:骆金堤(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蔡水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郑良斌(市监察局副局长)、彭 重(市发改局调研员)、陈兴初(市财政局副局长)、封海英(市卫生局副局长)、纪永坤(市审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相关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机构 卫生 医疗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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