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市政府决定建立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骆金堤(副市长)
召 集 人:蔡水镜(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汉流(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易祖栋(市文明办主任)、陈孝奕(市综治办副主任)、黄明钦(市人大内司工委副主任)、林泰溢(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刘德建(市教育局副局长)、李 越(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宇青(市民政局副局长)、杨克功(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兴初(市财政局副局长)、陈良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初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邓务容(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林舜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封海英(市卫生局副局长)、卓再存(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简娘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方 淳(团市委副书记)、彭惠珍(市妇联副主席)、刘仁和(市残联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机构 民政 联席会议制度△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