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连凯跃(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陈辉南(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吴若昊(市住建局副局长)、林勉勉(市监察局副局长)、彭 仲(市发改局副局长)、范振学(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刘斗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小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住房科科长丁有强担任。
督查小组主要职责: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房管局落实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职能部门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和市房管局完成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的年度考核工作。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机构 城乡建设 住房 通知